基金的市場營銷
基金市場營銷的特征:服務性、專業性、持續性
基金市場營銷的意義:
實現公司經營目標
推進投資者教育工作
建議良好投資者關系
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基金市場營銷的主要內容:
目標市場與投資者的確定
營銷環境的分析
營銷組合的設計
基金營銷的管理
營銷組合四大要素:產品、費率、渠道、促銷
基金營銷的過程管理:營銷目標的確立、營銷策略方案的制訂、營銷計劃實施過程管理
投資者的風險收益特征分類及相對應的產品選擇:
積極型:股票型基金
穩健型: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
保守型:貨幣型基金、保本型基金
基金的銷售渠道:銀行、保險公司、獨立的投資顧問、直銷、網上交易和基金超市
我國的基金銷售渠道: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直銷中心、網上交易、交易所交易系統平臺、證券咨詢機構、專業基金銷售公司
基金的促銷手段:人員推銷、營業推廣、廣告促銷、公共關系、持續營銷
基金銷售中客戶服務的內容:投資咨詢、基金資訊、投資跟蹤、互動交流、受理投訴、投資者查詢
基金銷售中客戶服務方式:電話、郵寄、自動傳真、電子信箱、手機短信、一對一專人服務、網絡、媒體和宣傳手冊的應用、講座、推介會和座談會
基金的募集、交易與登記
封閉式基金的發售
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份額發售
募集期限一般為3個月
n發售價格采用1元基金份額面值+0.01元發售費用
n 發售方式:網上、網下
封閉式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
1. 基金份額總額達核準規模的80%以上
2. 持有人達200人以上
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條件
1. 募集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
2. 合同期限為5年以上
3. 募集金額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
4. 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 其它
封閉式基金交易規則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10%漲跌幅限制
T+1交割、交收
買入賣出申報數量應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封閉式基金的交易費用:不定期得高于成交金額的0.3%,起點5元,暫不收印花稅
開放式基金的發售
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份額發售
募集期限一般為3個月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
1. 基金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
2. 持有人達200人以上
開放式基金的認購渠道: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專業基金銷售機構、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它具備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機構
開放式基金的認購步驟:開戶、認購、確認
開放式基金的收費模式:前端收費、后端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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