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中級)財政稅收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輔導: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
1.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含義――掌握
收入分配的目標是實現公平分配。公平分配包括經濟公平和社會公平。
經濟公平―――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平等競爭條件下由等價交換來實現
財政收入分配職能就是指政府在進行財政分配活動過程中,為了實現社會公平,而對市場經濟形成的收入分配結構進行調整的職能。
2.社會公平的準則――掌握
第一,保證生存權準則。
保證生存權是人們最基本的權利。因此保證每個人都有基本的生存資料是社會公平意識形態(tài)的重要內容。
第二,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準則。
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公平分配的一個重要職能準則。效率市場的分配格局是社會公平的基礎。
第三,共同富裕準則。
共同富裕是人們長期向往的目標,也是社會意識形態(tài)的主要內容,必然成為社會公平分配的重要準則。
社會公平就要考慮以上三個準則,并做到協(xié)調統(tǒng)一。
3 、社會不公平的原因分析―――掌握
第一,生產要素占有狀況的不公平(歷史的原因)
對于市場經濟體制國家,社會不公平首先來自市場經濟初始條件的不公平,而市場機制本身無法改變初始條件。
第二,制度不完善(制度建設的原因)
第三,個人及家庭狀況的不同(個人自己的原因)
4.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實現――了解
(1)財政的收入分配范圍。
財政的收入分配范圍也就是社會公平的實施范圍。
社會公平的實施范圍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在效率的基礎上盡可能改善初始條件的不公平;二是完善市場機制,盡可能創(chuàng)造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三是在個人偏好方面進行適當的干預。
改善初始條件主要是在兩個方面,一是保證人們基本的生活條件;二是提供公平的公共勞務。需要強調的是,改善初始條件主要是改善欠發(fā)達地區(qū)的投資環(huán)境和勞動力素質。
另外,個人選擇的不當(或稱個人的非理性行為)同樣會導致社會不公平,因此社會采取適當的理性限制是必要的。這通常采取社會保障的形式。
(2)財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實施社會公平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在組織財政收入時要考慮社會公平。
其次,在安排財政支出時要考慮社會公平。
一是在提供社會公共勞務時要考慮社會公平;
二是要構建效率市場的制度體系;
三是要不斷改善市場機制初始條件的不平等狀況。
再次,要實行社會保險,以利于社會公平的切實實現。
5.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主要內容――熟悉
財政的分配職能主要是通過調節(jié)企業(yè)的利潤水平和居民的個人收入水平來實現的。
1).調節(jié)企業(yè)利潤水平:
通過包括稅收、財政補貼等手段在內的各種財政手段的調節(jié):如:征收消費稅、征收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另外,統(tǒng)一稅制,公平稅負,也是企業(yè)實現公平競爭的一個重要外部條件。
2).調節(jié)居民個人收入水平,主要通過:
一是通過稅收進行調節(jié)――征收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征收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
二是通過轉移支付――――社會保障支出、救濟支出、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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