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編制方法
直接法:通過現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類別反映企業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以利潤表的營業收入為起點
間接法:以本期凈利潤為起算點,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費用、營業外收支以及應收應付等項目的增減變動,據此計算并列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我國企業按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正表,按間接法編制補充資料。
注意: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及前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本期收到的現金(包括銷售收入和應向購買者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本期預收的款項,減去本期銷售本期退回商品和前期銷售本期退回商品支付的現金。
(2)“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不包括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和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
(3)“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不包括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實際支付的耕地占用稅
(4)、“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如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用支出、支付的保險費等,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
2、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各項目的內容和編制方法
注意:
(1)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不包括股票股利
(2)企業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在投資活動的“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3、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注意:
(1)接受現金捐贈應在“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2)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而由企業直接支付的審計、咨詢等費用;捐贈現金支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等應在““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
4、現金流量表附注披露的內容
(1)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四類:沒有實際支付現金的費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
沒有實際收到現金的收益:
不屬于經營活動的損益
經營性應收應付項目的增減變動
注意:“固定資產折舊”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本期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本期計提的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2)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
(3)現金流量凈增加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與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項目的金額應當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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