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中級)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輔導:公共產品的概念和特征
1、含義:西方國家通常把經濟部門分為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兩部分
私人部門提供的產品叫做私人產品
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叫做公共產品。
美國經濟學家薩謬爾森的定義:
純公共產品是指這樣的產品――每個人消費這種產品不會導致他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
公共產品的內涵較廣泛,不僅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非物質產品。如各種公共勞務、無形產品、精神產品等。國防、環保、防疫、行政管理等。
2、具體而言: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產品是向整個社會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與消費的特點,其效用為整個社會的成員所共同享有,不能將其分割為若干部分,分別歸個人或社會集團享用。
相比之下,私人產品的效用則是可分割的,私人產品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它可以被分割為許多能夠買賣的份額,而且其效用只對為其付款的人提供,即誰付款誰享用。
2).受益的非排他性。某個人或集團對公共產品的消費,并不影響或妨礙其他個人或集團同時消費該公共產品。也不會減少其他個人或集團消費該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有些公共產品,雖然經過技術處置可以具有排他性,但由于排除的費用過于昂貴,因而經濟上是不可行的。也就是說,一個人不管是否付費,都會消費而且必須消費這種物品。例如,國防就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在一國范圍內要排除該國居住的某個人享受國防保護帶來的好處是極其困難的,而且該人不享受這種物品也是不可能的。
私人產品具有排他性,因為只有受益上具有排他性的產品,人們才愿意為之付款,生產者也才會通過市場來提供。這意味著當某人購入特定的物品進行消費時,就已經排除了他人購買和消費該物品的可能性
3).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某一個人或經濟組織對公共產品的享用,不排斥和妨礙其他人或組織同時享用,消費者的增加不引起生產成本的增長,即增加一個消費者,其邊際成本等于零。公共產品的這個特征,意味著獲得公共產品的消費者無須通過市場采用出價競爭的方式。而消費者獲得私人產品, 則必須通過市場采用出價競爭的方式。
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提供公共產品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追求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而私人產品的提供則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公共產品的上述四個特征是密切聯系的,其中核心特征是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與提供目的的非贏利性是其自然延伸。
公共產品的上述四個特征決定了市場在提供公共產品方面是失靈的,它必須由政府財政來提供,因此,它就決定了財政支出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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