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報名收費
按《貴州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費用標準的批復》(黔價費[2007]32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試卷運送與保管
考試試卷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和封裝。各地財政局可于考試之日前5天派人專車到省財政廳提取考卷。各地在運送試卷和保管試卷過程中,必須做到人不離卷,嚴格試卷交接手續,以確保試卷安全、完整。
七、題型題量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會計基礎考試時間為150分鐘,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與實務題。
八、試卷評閱及成績公布
考試試卷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評閱,在7月30日前公布考試成績并對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發放成績通知單。
九、發證工作
考試合格人員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并持下列資料:
(一)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
(二)有效身份證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證件照兩張;
(四)初級會計電算化知識培訓合格證書或珠算等級證書;
(五)符合免試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還需持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
按規定程序到各級財政部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十、幾點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會計考試組織機構,嚴肅考風考紀。按照省財政廳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好考生報名,統籌安排好各項考務工作。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考試宣傳力度,切實做好考試報名服務工作。各報名點不得借報名之機,誤導和強行要求考生參加培訓或購買輔導用書;堅決杜絕不法中介機構借考試報名之機誤導考生或代理報名、強行要求考生參加培訓。
(三)按規定的程序編排考場、組織考試。考試期間,要加強考場巡視工作,嚴肅考場紀律,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利用通信工具等舞弊的現象發生。
(四)明確考試工作責任,加強考務工作人員法紀教育,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做好監考人員培訓,確保2010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十一、其他事項
(一)2010年省直報名點的考場由省財政廳按照考試報名編場軟件隨機統一編排,各報名點務必于4月30日前將報考人數、考場數量及考試地點等報省財政廳會計處。考務工作仍由各報名點負責。
(二)為便于試卷的分發和管理,各地在安排考場時,必須嚴格按照30人設定考場,尾場可少。
(三)考試結束后,各地應于6月27日前將試卷送達省財政廳會計處。
(四)為便于加強對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管理,嚴格要求各市、州、地財政局不得在縣(市)一級設置考點。
(五)各市、州、地財政局和省直各考點必須于5月30日前,將試卷需求數書面報省財政廳,試卷全部按30份袋裝。同時將考務費匯交省財政廳,考務費匯交金額按省財政廳《轉發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的通知》(黔財會[2007]11號)文件要求辦理。
(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宣傳工作,由各市、州、地財政局負責在有關媒體上進行宣傳。
本通知下發后,各市、州、地財政部門,在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廳會計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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