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會計要素和會計等式
會計要素:是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特征所確定的會計核算內容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內容的具體化,是從會計的角度描述經濟活動的基本要素。也稱財務報表要素。
會計要素包括6個: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其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三項要素側重于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構成資產負債表要素;收入、費用、利潤三項要素側重于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構成利潤表要素。
一、資產:
1、資產的概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2、資產的分類:按其流動性(即變現速度或能力)不同,可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①流動資產: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②長期投資:指除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③固定資產: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較高的有形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④無形資產: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⑤其他資產:指除以上四類資產以外的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商譽等
3、資產的基本特征:
①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即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
②資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在會計實務中將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視為企業的資產。
③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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