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
300. 代理記賬人員的從業人員規則是什么?
[答案]: 代理記賬人員應遵守如下規則: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對委托人示意要求作出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應當拒絕;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等。
301. 什么是社會監督?
[答案]: 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社會中介機構,在我國目前主要是指通過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依法對受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并據實作出客觀評價的一種監督形式;它是一種外部監督。
302.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有哪些基本內容?
[答案]: 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涉及的范圍是很廣的,各個單位要根據自己的特點制定出符合自己本單位管理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一般應掌握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應當明確其決策和執行程序,并體現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要求。(3)對會計資料的生成和審批程序作出具體規定,以保證會計 資料的真實、完整。(4)對定期對賬和財產清查的要求作出明確規定,
303. 內部控制有哪些基本方式?
[答案]: 內部控制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 (1)組織規劃控制。是根據單位的最終目的對單位組織機構設置、職務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的控制。要處理好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如會計工作中的會計與出納即屬不相容職務,需要分離。還要處理好組織機構之間的相互控制。一個單位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而分設不同的部門和機構,其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應體現相互控制的要求。 (2)授權批準控制。是指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權限控制。授權批準控制的目的是保證單位既定方針的執行和限制濫用職權。 (3)預算控制。
304. 什么是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答案]: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一個單位為了保護其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要求,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風險等目的,而在單位內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制度和方法。內部控制制度是指為保證單位經濟業務正常進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進行的保證。
305. 我國會計法規對會計記錄文字是如何規定的?
[答案]: 《會計法》規定,在我國境內所有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會計記錄文字都必須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國境內的外國組織可以同時使用另外一種文字。使用中文是強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備選性的。
306. 我國會計法規對記賬本位幣是如何規定的?
[答案]: 《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307. 我國的法律層次有哪些?
[答案]: 我國的法律可分成以下幾個層次:(1)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2)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3)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6)特別行政區的法律。(7)規章,國務院各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職權范圍內依法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308. 登記會計賬薄的規定有哪些?
[答案]: 登記賬簿的有關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2)按照記賬規則登記會計賬簿。《會計工作基礎規范》中規定的記賬規則包括:會計賬簿應當按照連續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或隔頁、缺號、跳行的,應當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 (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以明確責任等等。 (3)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也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禁止賬外設賬。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
309. 什么是經濟業務事項?
[答案]: 一個經濟組織在生產經營和業務活動中,會產生各種經濟業務事項。經濟業務事項一般包括經濟業務和經濟事項兩類。經濟業務,是指一個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發生的各種經濟利益交換,如產品銷售;經濟事項是指在一個經濟組織內部發生的具有經濟影響的各類事件,如計提折舊。
310. 說明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基本構成。
[答案]: (1)會計法律。是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的法律總規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它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準則。 (2)會計行政法規。是指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準發布,制定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例如,1990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等。 (3)會計規章。是指由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財政部就會計工作中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規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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