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追加投資時,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
總的處理思路是,將初始投資和再投資看作是同一事項,應將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借、貸方互相抵銷,抵銷后的余額如為借方,則反映在“長期股權投資——××公司(股權投資差額)”科目中,繼續(xù)攤銷;抵銷后的余額如為貸方,則反映在“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中。
22、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設置“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進行核算后,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并入“固定資產原價”列示。(屬于資本性支出)
23、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各方確定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fā)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24、出租無形資產通過“其他業(yè)務收入”核算,出售無形資產通過“營業(yè)外收入”核算。
25、企業(yè)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記“在建工程”,貸記“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26、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fā)行股票支付的手續(xù)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fā)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除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發(fā)生的費用,應先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中歸集,待企業(yè)開始生產經營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期的損益(管理費用)
27、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主要是購進固定資產、購進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即用于應交營業(yè)稅的項目)、購進的貨物用于免稅項目(如古舊圖書)、購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28、如果購進的貨物原定用于生產經營,進項稅額已作抵扣,但其后因改變了原生產經營用途或發(fā)生了非常損失,相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應作轉出處理:
借:在建工程(價+稅,將原材料用于工程)
待處理財產損溢(價+稅,發(fā)生非常損失)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9、小規(guī)模納稅人核算增值稅,只設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購進貨物時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30、委托方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①將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消費品的成本;②將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將按規(guī)定準予抵扣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31、工業(yè)企業(yè)按規(guī)定繳納的營業(yè)稅,通過“其他業(yè)務支出”科目核算;銷售不動產應交營業(yè)稅在“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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