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
第 4 頁: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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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務會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審計
《會計法》規定,凡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單位,在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需將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
(4)財務會計報告的簽章程序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主體 (綜合)
《會計法》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例題•單選題】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章的做法中,符合規定的是( ) 。
A.簽名
B.蓋章
C.簽名或蓋章
D.簽名并蓋章
[答案]D
【例題•多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應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的有( )。
A.單位負責人
B.總會計師
C.會計機構負責人
D.出納人員
[答案]ABC
【例題•綜合題】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虛增利潤等問題,董事長張某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張某不服,他說:“我沒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章,這事我不清楚,我不承擔責任。我已經全權委托給了公司主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李某,應當由他來承擔責任。”請思考:
(1)張某的說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2)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哪些人員簽名并蓋章。
[答案]
(1)張某的說法不正確。因為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單位負責人是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主體。
(2)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必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5)財務會計報告的有關披露項目 (重慶教材特有)
主要包括兩項:一是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情況;二是或有事項。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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