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大寫);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制單等有關人員簽章,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記賬憑證的編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
按月順序編號
分數編號法: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如
3.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范。
4.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5.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的計算,一般以原始憑證的自然張數為準。
如果記賬憑證中附有原始憑證匯總表,則應該把所附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匯總表的張數一起計入附件的張數之內。但報銷差旅費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貼在一張紙上,作為一張原始憑證。
一張原始憑證如涉及到幾張記賬憑證的,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在摘要上寫附件見×月×號憑證)或者附上該原始憑證的復印件。
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幾個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
原始憑證分割單
憑證名稱 填制日期 填制單位 受票單位 業務內容 金 額
分割票據單位 分攤的費用
受票單位蓋章 分割票據單位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備注
6.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已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錯誤更正:第五章
7.記賬憑證填制完經濟業務事項后,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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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款憑證的編制要求
借方科目: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日期:編制本憑證的日期;
右上角順序號: “收字第×號”或“現收字第×號”和“銀收字第×號”的順序編號;
摘要:記錄的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
貸方科目:與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相對應的會計科目;
記賬:該憑證已登記賬簿的標記,防止經濟業務事項重記或漏記;
金額:該項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額;
附件 張: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最下邊分別由有關人員簽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例4—2】企業20×9年5月20日銷售貨物一批,價款40 000元,增值稅6 800元。收到購買單位支票一張,收訖46 800元存入銀行。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46 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 800
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內容與格式見表4—17。
(三)付款憑證的編制要求
【例4—3】企業20×9年6月20日購入材料一批。買價30 000元,增值稅5 100元。開出支票一張支付購料款。
『正確答案』
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3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 100
貸:銀行存款 35 100
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內容與格式見表4—18。
另外,為了避免重復記賬,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相互劃轉的經濟業務,即從銀行提取現金或把現金存人銀行的經濟業務,統一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收款憑證。當發生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業務時,只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而不編制現金收款;當發生把現金存入銀行的業務時,只編制現金付款憑證,而不編制銀行收款憑證。
【例4—4】20×9年7月25日,將當日多余的現金35 000元存入銀行。此時,應編制一張現金付款憑證如表4—19所示。
『正確答案』
借:銀行存款 35 000
貸:現金 35 000
(四)轉賬憑證的編制要求
轉賬憑證將經濟業務事項中所涉及全部會計科目,按照先借后貸的順序記入“會計科目”欄中的“一級科目”和“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應借、應貸方向分別記入“借方金額”或“貸方金額”欄。借、貸金額合計數應該相等。
【例4—5】企業20×9年5月31日計提當月折舊20 000元,其中生產車間計提折舊l5 000元,廠部管理部門計提折舊5 0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制造費用 l5 000
管理費用 5 000
貸:累計折舊 20 000
會計人員根據折舊提取計算表填制轉賬憑證,其內容與格式見表4—20。
當一項經濟業務,既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的業務,又涉及轉賬業務時,需要分別編制記賬憑證。
【例4—6】20×9年10月25日,購買小轎車一輛,價值600 000元,用銀行存款支付400 000元,余款簽發三個月商業匯票一張。假定不考慮增值稅。
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1)借:固定資產 400 000
貸:銀行存款 400 000
(2)借:固定資產 200 000
貸:應付票據 200 000
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分別填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其內容與格式見表4—21、表4—22。
(五)記賬憑證的審核
記賬憑證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內容是否真實。
2.項目是否齊全。
3.科目是否正確。
4.金額是否正確。
5.書寫是否正確。
此外,出納人員在辦理收款或付款業務后,應在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的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
會計電算化:要認真審核,做到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數字準確無誤。打印出的機制記賬憑證要加蓋制單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者簽字,以加強審核,明確責任。
對在記賬憑證審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分別情況處理:
記賬憑證填制錯誤:由制證人員重新填制。
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錯誤更正方法:第五章
例(單選):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憑證是( )。
A.原始憑證
B.記賬憑證
C.收款憑證
D.付款憑證
『正確答案』A
例(單選):某公司出納小鄭到開戶銀行存入現金5 000元,單位記賬人員應根據有關原始憑證編制( )。
A.現金收款憑證
B.現金付款憑證
C.銀行付款憑證
D.銀行收款憑證
『正確答案』B
例(判斷):從銀行提取現金,既可編制現金收款憑證,也可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 )
『正確答案』×
第四節 會計憑證的傳遞與保管
一、會計憑證的傳遞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從會計憑證的取得或填制時起至歸檔保管過程中,在單位內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傳送程序。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會計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會計制度中作出明確的規定。
在制定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和方法時,應當注意考慮下列三個問題:
1.要根據經濟業務的特點,企業內部機構的設置和人員分工的情況,以及經營管理上的需要,恰當地規定各種會計憑證的聯數和所流經的必要環節,做到既要使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能利用憑證了解經濟業務情況,并按照規定手續進行處理和審核,又要避免憑證傳遞通過不必要的環節,影響傳遞速度。
2.要根據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經濟業務辦理必要手續(如計量、檢驗、審核、登記等)的需要,確定憑證在各個環節停留的時間,保證業務手續的完成。但又要防止不必要的耽擱,從而使會計憑證以最快的速度傳遞,以充分發揮它及時傳遞經濟信息的作用。
3.建立憑證交接的簽收制度。
二、會計憑證的保管
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會計憑證記賬后的整理、裝訂、歸檔和存查工作。
(一)會計憑證的日常保管
主要要求是: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起止號數、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章。會計憑證封面的格式如圖所示。
3.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
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制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應在憑證封面注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注明“附件另訂”及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便查閱。
5.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
(二)會計憑證的歸檔
保管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對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按年分月順序排列,以便查閱。
作為會計檔案,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復制件,應在備查簿中登記,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共同簽章。
(三)會計憑證的保管和銷毀
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和銷毀手續,必須嚴格遵循《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未滿保管期限的會計憑證不得任意銷毀。
會計憑證保管期滿后,必須按照規定的審批手續,報經批準后才能銷毀。但銷毀前要填制“會計檔案銷毀目錄”,交檔案部門編入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批準銷毀后要進行監銷,并取得銷毀過程中有關人員的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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