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簽發的規定
(1)支票的出票人簽發支票的金額不得超過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金額。禁止簽發空頭支票。
(2)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該簽章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
(3)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
【08年單選】甲公司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時,發現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簽發金額為10萬元的轉賬支票為空頭支票。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支付賠償金的數額是( )。
A、5000元
B、3000元
C、2000元
D、1000元
答案:C
解析:100000*2%=2000元
5、兌付手續
(1)持票人可以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時,應作委托收款背書。
(3)持票人持用于轉賬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
(4)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
6、現金支票填制說明
(1)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出票日期,支票正聯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支票存根部分出票日期可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在支票正聯用大寫填寫出票日期時,為防止變造支票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應注意:
①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抬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
②日為拾壹至抬玖的,應在其前加“壹”。
(2)收款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預留銀行印鑒中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如是本單位自行提取現金可填為“本單位”。
(3)大寫金額應緊接“人民幣”書寫,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大小寫金額要對應,要按規定書寫。
(4)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
(5)如實寫明用途,存根聯與支票正聯填寫的用途應一致。
(6)在簽發人簽章處按預留銀行印鑒分別簽章,簽章不能缺漏。
(7)現金支票簽發后,將支票從存根聯與正聯之間騎縫線剪開,正聯交給收款人辦理轉賬,存根聯留下作為記賬依據。
7、轉賬支票填制說明與現金支票填制說明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