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多選)(注意與第一章的差別)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也應受理。
如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一、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應受理。
2.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
到“角”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與第一章的差別
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例如:145.00 人民幣壹佰肆拾伍元整。
145.10 人民幣壹佰肆拾伍元壹角。
145.16 人民幣壹佰肆拾伍元壹角陸分。
3.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
4.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進行書寫。舉例如下:
(1)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金額要寫“零”字。如¥1409.50,應寫成人民幣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間可以只寫一個“零”字。如¥6 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數字萬位或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
(4)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后面應寫“零”字。
5.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