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該簽章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銀行也可以與出票人約定使用支付密碼,作為銀行審核支付支票金額的條件。
【例題•單選題】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是支票出票人的( )。
A.電話號碼
B.身份證
C.支票存根
D.預留銀行簽章
[答案]D
5.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的,出票人不得簽發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
6.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
【例題•案例分析】華金公司給小江木工廠開出一張10萬元的轉賬支票,小江木工廠出納員拿到銀行辦理,發現該支票支付密碼錯誤,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小江木工廠有權要求華金公司給予賠償,則賠償金額應是( )。
A.1 000元 B.2 000元 C.5 000元 D.10 000元
[答案]B
7.存款人領購支票,必須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并簽章,簽章應與預留銀行的簽章相符。存款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銀行注銷。
現金支票填制說明:
(1)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出票日期,支票正聯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支票存根部分出票日期可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2)收款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預留銀行印簽中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如是本單位自行提取現金可填為“本單位”。
(3)大寫金額應緊接“人民幣”書寫,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大小寫金額要對應,要按規定書寫。
(4)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
(5)如實寫明用途,存根聯與支票正聯填寫的用途應一致。
(6)在簽發人簽章處按預留銀行印鑒分別簽章,簽章不能缺漏。
(7)現金支票簽發后,將支票從存根聯與正聯之間騎縫線剪開,正聯交給收款人辦理提現,存根聯留下作為記賬依據。
轉賬支票填制與現金支票填制要求基本相同。
(五)支票的兌付手續(簡單了解)
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例題2一l3】2008年3月25日,G市C企業簽發了一張銀行承兌匯票,該匯票經G市D銀行承兌,收款人為H市E企業,E企業取得銀行承兌匯票后背書轉讓給了F公司。F公司因購買生產原料未背書就將匯票交付給了M公司。之后,M公司又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了H市B公司。2008年8月26日匯票到期后,B公司填寫了委托收款憑證并附上該銀行承兌匯票,經其開戶銀行A銀行向G市D銀行發出委托收款申請。G市D銀行收到委托收款憑證和銀行承兌匯票后,以“該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不連續”為由予以退票。分析D銀行的做法是否正確?
[解析]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即第一次背書的背書人為票據的收款人;第二次背書的背書人為第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依次類推。只要票據背書在形式上是連續的,票據付款人就應無條件付款;反之,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本例中,F公司未做背書就將匯票交付給了M公司,導致了該匯票背面簽章不銜接,形成背書不連續;而B公司在接受匯票時,則未做背書連續的審查。因此根據上述規定,D銀行予以退票的做法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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