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對 賬
對賬一般是在月末、季末、年末所有經濟業務登記入賬后,結賬之前進行的。因此通過對各種賬簿和會計憑證的核對、賬簿之間的核對、賬簿和財產物資的實存數核對,可保證賬簿記錄的完整和正確,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真實可靠的核算資料。
一、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是指核對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時間、憑證字號、內容、金額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登記賬簿之后,要將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做到賬證相符。
二、賬賬核對
賬賬核對是指核對不同會計賬簿之間的賬簿記錄是否相符。賬簿之間的核對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分類賬簿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
這項核對工作通常采用編制“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和余額對照表”,簡稱“試算平衡表”來完成。
(二)總分類賬簿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簿核對
總分類賬各賬戶的期末余額應與其所屬的各明細分類賬的期末余額之和核對相符。
(三)總分類賬簿與序時賬簿核對
現金日記賬必須每天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也必須定期與銀行對賬。在此基礎上,還應檢查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的期末余額,與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期末余額是否相符。
(四)明細分類賬簿之間的核對
例如,會計部門有關實物資產的明細賬與財產物資保管部門或使用部門的明細賬定期核對,以檢查其余額是否相符。核對的方法一般是由財產物資保管部門或使用部門定期編制收發結存匯總表,報會計部門核對。
三、賬實核對
賬實核對是指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等賬面余額與實有數額之間的核對。賬實核對的主要有: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是否相符;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相符;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是否相符;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相符等。
有關賬實核對的具體內容詳見教材第八章財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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