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具備輸入記賬憑證的功能。下列數據輸入應有必要的提示功能:
、僬谳斎氲挠涃~憑證編號是否與已輸入的機內記賬憑證編號重復;
②以編號形式輸入會計科目的,應當提示該編號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名稱;
、壅谳斎氲挠涃~憑證中的會計科目借貸雙方金額不平衡,或沒有輸入金額,應予以提示并拒絕執行;
、苷谳斎氲挠涃~憑證有借方會計科目而無貸方會計科目,或者有貸方會計科目而無借方會計科目的,應予以提示并拒絕執行;
⑤正在輸入的收款憑證借方科目不是“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付款憑證貸方科目不是“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的,應予以提示并拒絕執行。
22、對已經輸入但未登記會計賬簿的機內記賬憑證,應提供修改和審核的功能,審核通過后,不能再對機內憑證進行修改。
23、同一個人不能對同一張憑證擁有審核權和輸入修改的權限。對同一張記賬憑證,應當對審核功能與輸入、修改功能的使用權限進行控制。
24、發現已經輸入并審核通過或者登賬的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采用紅字憑證沖銷法或者補充憑證法進行更正,紅字可用負號“-”表示。
25、采用直接輸入原始憑證由會計核算軟件自動生成記賬憑證的,在生成正式機內記賬憑證前,應當進行審核確認。
26、由賬務處理模塊以外的其他業務子系統生成會計憑證數據的,應當經審核確認后生成記賬憑證。
27、結賬后,不允許再輸入上一會計期間的會計憑證。
28、對于根據機內會計賬簿生成的會計報表數據,會計軟件不能提供直接修改功能。
29、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子系統組成應包括系統建立與初始設置、會計憑證編制錄入與確認審核、賬務處理、貨幣資金核算、工資核算、固定資產核算、材料核算、銷售核算、應收應付款核算、成本與財務成果核算、會計報表生成與匯總及系統和數據的運行管理、維護管理、安全管理。
30、電算化會計核算形式的崗位職能分工的基本原則是相互牽制原則:決策者與執行者不能為同一個人;制單者和審核者不能為同一人;出納員不能記費用賬。
31、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存儲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32、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機內會計數據、軟盤等備份的會計數據,以及打印輸出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數據。
33、系統開發資料和會計軟件系統也應視同會計檔案保管。
34、對檔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35、對采用存儲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存儲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對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保管截止日期是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5年。
36、會計電算化運行管理的目的:保證軟件能高速正常運行,順利完成會計工作任務。
37、會計電算化運行管理的內容:服務性管理行為、控制管理活動。
38、會計電算化運行管理的模式:實時運行控制管理、定期維持養護管理、更新升級管理。
39、系統運行應有會計主管和系統維護管理員負責。
40、會計軟件運行日志包括機器日志和手工日志
41、電算化系統的維護管理包括定期的養護管理、日常的養護管理、維護審批制度
42、實現數據信息安全的方法包括1、防破壞、防止修改的方法2、防盜竊、防拷貝、防止數據泄密的方法;3、接觸限制。
43、配有適用的會計軟件,并且計算機與手工進行會計核算雙軌運行3個月以上,計算機與手工核算的數據相一致,且軟件運行安全可靠。
44、配有專用的或主要用于會計核算工作的計算機或計算機終端。
45、配有與會計電算化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專職人員,其中上機操作人員已具備會計電算化初級以上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取得財政部門核發的有關培訓合格證書。
46、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崗位分工制度、操作管理制度、機房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會計數據與軟件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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