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1、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刑事責任
(1)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罪。
(2)泄露國家秘密罪。
2、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行政責任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性不大,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主要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和開除等八種。
八、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的法律責任
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九、違反《會計法》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行為的處罰
1、根據《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審計機關發現被審計單位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的,審計機關有權予以制止。
2、根據《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表的處罰,請參見教材。
3、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對于經核準上市交易的證券,其發行人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發行人未按期公告其上市文件或者報送有關報告的,為證券的發行、上市或者證券交易活動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就其所應負責的內容弄虛作假作假的,上述行為的處罰,請參見教材。
4、根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的處罰,請參見教材。
5、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以及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移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構成犯罪的處罰,請參見教材
6、違反《會計法》,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罰。但是,對同一違法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例題108】中國證監會在組織對A上市公司(本題下稱“A公司”)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以下事實:2005年,A公司由于經營管理和市場方面的原因,經營業績滑坡。為了獲得配股資格,A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甲便要求公司財務總監乙對該年度的財務數據進行調整,以保證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符合配股條件。乙組織公司會計人員丙以虛做營業額、隱瞞費用和成本開支等方法調整了公司財務數據。A公司根據調整后的財務資料,于2006年10月申請配股并獲批準發行。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指出哪些當事人存在何種違法行為?并分別說明各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
[答案]
(1)A公司、乙、丙存在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對于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A公司)并處5000元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乙、丙)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乙、丙),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甲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包括罰款和行政處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以視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對違法行為人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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