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貨幣資金
第一節 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
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
一、現金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現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現金的使用范圍
現金的使用范圍是指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使用現金進行結算的范圍,現金的使用范圍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如設計費、裝潢費、安置費、制圖費、化驗費、測試費、法律服務費、技術服務費、代辦服務費以及其他勞務費用等;
3.根據國家制度條例的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庫存現金支出,如退休金、撫恤金、學生助學金、職工困難生活補助等;
5.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如金銀、工藝品、廢舊物資等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庫存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凡不屬于國家庫存現金結算范圍的支出,一律不準使用庫存現金結算,而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二)庫存現金的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企業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按規定允許企業留存庫存現金的最高數額。這一限額由開戶銀行核定,核定的依據一般是企業 的日常零星開支需要量,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的企業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放寬一些,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量(不包括企業每月發放工資和不定期差旅費等大額現金支出)。
企業每日結存的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部分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送存銀行。
(三)庫存現金收支的規定
1.企業庫存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送存銀行,如果當日送存有困難,由開戶銀行確定具體送存時間。
2.企業在規定范圍內從銀行提取庫存現金,應當寫明用途,并由本企業會計部門負責人簽章,開出現金支票,經銀行核定后予以支付。
3.不得坐支現金。
4.企業因采購地點不統一,交通不便或存在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庫存現金的,應向銀行提出申請,只有經過銀行審核后才能予以支付。
5.嚴厲禁止“白條抵庫”、“出借賬戶”、“私設小金庫”;嚴厲禁止謊報用途套取庫存現金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