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
“應付職工薪酬”賬戶: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貸方登記:本月實際發生的應付職工薪酬總額,即應付職工薪酬的分配數;
借方登記:本月實際支付的各種應付職工薪酬;
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職工薪酬。
明細賬戶:
該賬戶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一、貨幣性職工薪酬
(一)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方費用原則:(按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生產人員) ——“生產成本”賬戶
(車間管理者)——“制造費用”賬戶
管理部門人員 ——“管理費用”賬戶
銷售人員 ——“銷售費用”賬戶
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職工薪酬 ——“在建工程”賬戶
應由在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 —— “研發支出”賬戶
(二)發放職工薪酬
5.支付職工福利費
6.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7.繳納社保
二、非貨幣性職工薪酬
1.自產產品作為福利
(1)按產品的含稅售價確認為企業的費用,并增加負債(應付職工薪酬)
(2)產品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和成本,抵減負債。——發放職工薪酬
2.無償提供住房(單選)
借: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累計折舊
3.租賃住房(單選)
借: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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