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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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節 金融法律制度概述
一、金融的概念與金融法律制度
(一)金融的概念
金融就是資金融通,是與貨幣流通和銀行信用關系有關的一切活動。
(二)金融法律制度
1.金融法律制度的概念
金融法律制度是調整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中所發生的金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金融法律制度的調整對象
金融法律制度的調整對象是金融業務和金融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種經濟關系。
一是銀行與財政的關系。
二是國家對金融活動進行干預、管理而形成的經濟關系。
三是中央銀行對整個金融業領導、管理、協調、監督的職能時與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形成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四是銀行和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與企業公民之間的關系。
五是銀行間、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間的關系。
二、我國金融法律制度的構成(了解各個法律制度的構成)
我國的金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銀行法、貨幣管理法、信貸法、銀行結算與票據法、信托法、融資租賃法、保險法、證券法以及涉外金融法。
【例題·多選題】金融法律制度的調整對象包括的經濟關系有( )。
A.銀行與財政
B.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
C.銀行與企業公民
D.地下錢莊與商人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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