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會計憑證
第一節 會計憑證概述
一、會計憑證的概念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會計管理工作要求會計核算提供真實的會計資料,強調記錄的經濟業務必須有根有據。因此,任何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都必須由執行或完成該項經濟業務的有關人員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并在憑證上簽名或蓋章,以對憑證上所記載的內容負責。例如,購買商品、材料由供貨方開出發票;支出款項由收款方開出收據;接收商品、材料入庫要有收貨單;發出商品要有發貨單;發出材料要有領料單等。這些發票、收據、收據單、發貨單、領料單都是會計憑證。
所有會計憑證都必須認真填制,同時還得經過財會部門嚴格審核,只有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作為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證明,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二、會計憑證的作用
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核算方法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在經濟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為會計核算提供原始依據
任何經濟業務發生都必須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如實地反映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會計憑證上記載了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和內容,從而為會計核算提供了原始憑據,保證了會計核算的客觀性與真實性,克服了主觀隨意性,使會計信息的質量得到了可靠保障。
(二)發揮會計監督作用
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客觀真實,在記賬前都必須經過財會部門審核。通過審核會計憑證,可以充分發揮會計監督作用。通過檢查每筆經濟業務是否符合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計劃和預算的規定,有無鋪張浪費和違紀行為,從而促進各單位和經辦人樹立遵紀守法的觀念,促使各單位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財產安全完整。
(三)加強崗位責任制
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都要填制和取得會計憑證,并由相關單位和人員在憑證上簽名蓋章,這樣能促使經辦人員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一旦出現問題,便于分清責任,及時采取措施,有利于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三、會計憑證的種類
經濟業務的紛繁復雜決定了會計憑證是多種多樣的。為了正確地使用和填制會計憑證,必須對會計憑證進行分類。會計憑證按照編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由相關人員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原始憑據。任何經濟業務發生都必須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
(二)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歸類、整理,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是登記會計賬簿的直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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