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會計憑證
第一節 會計憑證的概念、意義和種類
一、會計憑證的概念
會計憑證簡稱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起點和基本環節,也是對經濟業務進行日常監督的重要環節。
經過審核,認為合法、正確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
二、會計憑證的意義
1.記錄經濟業務,提供記賬依據。
2.明確經濟責任,強化內部控制。
3.監督經濟活動,控制經濟運行。
三、會計憑證的種類
(一)會計憑證按編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二)原始憑證有三種分類:
1.按取得來源: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
2.按填制手續及內容: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憑證;
3.按格式不同:通用憑證、專用憑證。
(三)記賬憑證有以下分類:
1.按內容: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
2.按填制方式:復式憑證、單式憑證。
四、憑證的區分
(一)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1.原始憑證是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的;
2.原始憑證是業務經辦人取得或填制的,而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編制的;
3.原始憑證的法律效力比記賬憑證強,是會計核算的起點。
(二)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是本單位人員填制的,而外來原始憑證是外單位人員填制的。
(三)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憑證
一次憑證是指只能用一次的憑證,絕大多數原始憑證是一次憑證,可能是外來憑證,也可以是自制的;累計憑證能用多次,限額領料單屬于自制憑證的一種;匯總憑證也是一種自制的憑證,它是對于一定時期內同一經濟業務內容的若干原始憑證的匯總,一般稱××匯總表。
(四)通用憑證、專用憑證
通用憑證一般由政府部門規定統一格式,因此可以在不同單位之間流通;專用憑證一般僅限于特定單位內部流通,格式單位根據需要自定。
(五)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
這些都是記賬憑證,款指的是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到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應填制收款憑證;支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應填制付款憑證;與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無關的經濟業務,應填制轉賬憑證。
要注意的是,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轉換的業務,只填制付款憑證,不填收款憑證。
(六)復式憑證、單式憑證
復式憑證,一張憑證上記錄一項經濟業務涉及的幾個賬戶。而單式憑證,一張憑證上記錄一項經濟業務涉及的一個賬戶。一般我們使用的記賬憑證都是復式憑證。單式憑證用的也是復式記賬法進行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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