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現金流量表
一、現金及現金流量表的定義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產生影響的會計報表。編制現金流量表的主要目的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有關信息,揭示企業的償債能力和變現能力。為更好地理解和運用現金流量表,必須正確界定如下概念:
1、現金。指企業庫存現金及可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應注意的是,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中有些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應作為現金,而應列作投資;提前通知金融企業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應包括在現金范圍內。
2、現金等價物。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化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一項投資被確認為現金等價物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化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其中,期限較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三個月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
3、現金流量。指企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應該注意的是,企業現金形式的轉換不會產生現金的流入和流出,如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是企業現金存放形式的轉換,并未流出企業,不構成現金流量;同樣,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之間的轉換也不屬于現金流量,比如,企業用現金購買將于三個月到期的國庫券。
二、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設置現金流量表的公式為:現金凈流量=現金收入-現金支出。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經營活動中的現金流量;第二部分為投資活動中的現金流量;第三部分為籌資活動中的現金流量。各部分又分別按收入項目和支出項目列示,以反映各類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入量和現金流出量,來展示各類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一般企業現金流量表的基本格式如圖表10—9所示。
圖表10-9現金流量表 會企03表
編制單位: 年度 單位:元
項目 |
本期金額 |
上期金額 |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收到的稅費返還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入小計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各項稅費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出小計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 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 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入小計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 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 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出小計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入小計 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出小計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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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 |
本期金額 |
上期金額 |
1、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凈利潤 加:資產減值準備、油氣資產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 無形資產攤銷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減:收益) 固定資產報廢損失(減:收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減:收益) 財務費用(減:收益) 投資損失(減:收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減:增加)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減少) 存貨的減少(減:增加)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 其他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不涉及現金收支的重大投資和籌資活動: 債務轉為資本 一年內到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融資租人固定資產 3、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情況: 現金的期末余額 減:現金的期初余額 加:現金等價物的期末余額 減:現金等價物的期初余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
(一)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所導致的現金收入和支出。
(1)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收入,包括出售產品、商品、提供勞務等取得的現金收入。
(2)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支出,包括購買材料、商品及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發生的現金支出、各項制造費用、期間費用支出、稅款等支出。
(二)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是指企業在投資活動中所導致的現金收入和支出。
(1)投資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收入,包括收回投資、出售固定資產凈收入等。
(2)投資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支出 ,包括對外投資、購買固定資產等。
(三)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是指企業在籌資活動中所導致的現金收入和支出。
(1)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收入,包括發行債券、取得借款、增加股本(增發股票)等。
(2)籌資活動中所產生的現金支出,包括償還借款、清償債務、支付現金股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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