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會計基本假設
會計基本假設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前提,是對會計核算所處的時間、空間環境等所作的合理設定。會計基本假設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
一、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
明確會計主體對會計核算而言,具有如下意義:
首先,劃定了會計核算的范圍。
其次,確定了會計核算的立場。
再次,識別了會計主體的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法人)并非是對等的概念。一般來說,法人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人。
二、持續經營
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會計主體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持續經營下去,不會停業,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
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
持續經營解決了核算的時間范圍。
三、會計分期
會計分期的目的,據以結算盈虧,按期編報財務報告,從而及時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
會計分期為會計核算確定了時間范圍。我國會計年度自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會計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
由于進行了會計分期,才產生了當期與其他會計期間的區別,從而形成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會計基礎,才使會計主體有了不同類型的核算基礎。
四、貨幣計量
單位的會計核算應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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