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會計要素與會計科目
第一節 會計要素
一、會計要素的確認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是企業會計的六大會計要素。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表現資金運動的相對靜止狀態,即反映企業在一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屬于靜態要素,是資產負債表的構成要素】;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表現資金運動的顯著變動狀態,即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經營成果【屬于動態要素,是利潤表的構成要素】。
(一)資產
1、資產的定義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2、資產的特點
第一,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二,應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
第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3、資產的分類
企業的資產按其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兩大類。
流動資產----是指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和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性房地產、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開發支出、商譽等。
4、資產的確認標準
要確認為企業的資產項目,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
符號資產的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號資產的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二)負債
1、負債的定義
負債是指企業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而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2、負債的特點
第一,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
第二,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三,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
3、負債的分類
負債按償還期限不同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兩大類。
流動負債----是指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交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計負債等。
長期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等。
4、負債的確認標準
第一,符合負債定義的義務;
第二,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第三,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符合負債的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的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三)所有者權益
1、所有者權益的定義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所有者權益的確認和計量主要取決于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2、所有者權益的特點
第一,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于資產和負債的數量;
第二,所有者權益沒有單獨的確認標準,其確認標準依附于資產與負債確認標準;
第三,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都必須按照法律、制度、章程或合同執行。
3、所有者權益的分類
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其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包括: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部分。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