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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的概念
會計科目----是指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每一會計科目都有它的經濟意義和經濟內容。
注意:
會計要素——對會計對象的分類;
會計科目——對會計要素的分類。
二、設置會計科目的意義
設置會計科目具有如下意義:
(1)會計科目是復式記賬的基礎。
(2)會計科目是設置賬戶的基礎。
(3)會計科目是編制記賬憑證的基礎。
(4)會計科目是編制會計報表的基礎。
三、會計科目的分類
(一)按其歸屬的會計要素分類
會計科目按其所歸屬的會計要素不同,可以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損益類五大類。用圖表示:
會計要素分類 會計科目分類
注意: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收入和費用要素的大部分內容屬于損益類,而費用要素中的成本要單分為一類:成本類。
(1)資產類會計科目,是對資產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按照資產的流動性分為反映流動資產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動資產的科目。反映流動資產的科目有:“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原材料”、“應收賬款”、“庫存商品”等;反映非流動資產的科目有:“長期股權投資”、“長期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
(2)負債類會計科目,是對負債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按負債的償還期限分為反映流動負債的科目和反映長期負債的科目。
(3)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是對所有者權益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按所有者權益的形成和性質可分為反映資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4)成本類會計科目,是對產品、勞務成本的構成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按成本的不同內容和性質可以分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和反映勞務成本的科目。
(5)損益類會計科目,是對收入、費用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按損益的不同內容可以分為反映收入的科目和反映費用的科目。
(二)按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分類
根據所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的不同,分設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
(1)總分類科目,又稱總賬科目或一級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如“原材料”、“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實收資本”等科目
(2)明細分類科目,又稱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如“原材料”科目可按原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等設置明細科目,分別反映各品種、規(guī)格的原材料;“應收賬款”科目可按債務人設置明細科目,分別反映應收賬款的具體對象及其分布情況等等。
對于明細科目較多的總分類科目,可在總分類科目與明細科目之間設置二級或多級科目。例如,在企業(yè)基本生產和輔助生產的產品或勞務種類較多的情況下,“生產成本”總分類科目下可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
(3)二者的關系
總分類科目對所屬的明細分類科目起著統馭和控制作用,明細分類科目是對其總分類科目的補充和說明。
總分類科目與所屬明細分類科目之間的關系
總分類科目(一級科目) |
明細分類科目 | |
二級明細科目 | 三級明細科目 | |
生產成本 | 基本生產成本 | 甲產品 乙產品 |
輔助生產成本 | 丙產品 機修勞務 |
(三)會計科目按照與會計報表的關系分類
分為表內科目和表外科目
四、會計科目的設置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
(1)合法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2)相關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
(3)實用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符合單位自身特點,滿足單位實際需要。
(二)常用會計科目
在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規(guī)定了企業(yè)的會計科目,其中常用的會計科目見表2-1。
五、會計科目編號
會計科目編號,就是確定會計科目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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