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賬戶及其基本結構
一、賬戶的概念
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結構,用于分類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的載體。設置賬戶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賬戶的分類
由于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開設,同會計科目的分類相對應,賬戶按提供指標的詳細程度可分為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
總分類賬戶是根據總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以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總賬賬戶或總賬。根據總賬賬戶所核算的經濟內容不同,賬戶可分為資產類賬戶、負債類賬戶、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成本類賬戶和損益類賬戶五類。
明細分類賬戶是根據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來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明細賬戶或明細賬。總賬賬戶稱為一級賬戶,總賬賬戶以下的賬戶均稱為明細賬戶。
總分類賬戶是總括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的賬戶,明細分類賬戶則是對總分類賬戶的補充和詳細說明。某一個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的核算內容是相同的,只是提供核算資料的詳細程度不同。
總分類賬戶提供會計要素具體內容的總括核算指標,一般只用貨幣量進行金額核算;明細分類賬戶除了進行金額核算外,有的還要用實物量度進行數量核算。
三、賬戶的基本結構
簡化的賬戶基本結構用“T字形”表示,見教材圖2.1所示。
由于經濟業務的發生所引起的會計要素具體內容的變動,從數量上,存在增加和減少兩種情況。因此,賬戶的基本結構應該包括增加和減少兩部分,相應地分為左、右兩個方向,一方登記增加,另一方登記減少。至于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取決于所記錄經濟業務和賬戶的性質。
登記的本期增加金額稱為本期增加發生額,登記的本期減少金額稱為本期減少發生額,期末結存金額稱為余額。余額按照表示的時間不同,分為期初余額和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和期末余額稱為賬戶的四個金額要素,其基本關系如下:
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
賬戶的基本結構具體包括:賬戶名稱(會計科目)、記錄經濟業務的日期、所依據記賬憑證的編號、交易或事項內容摘要、增加金額、減少金額和余額等。
賬戶名稱(會計科目)
年 |
憑證號數 | 摘要 | 增加金額 | 減少金額 | 余額 | ||
月 | 日 | ||||||
四、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和區別
賬戶與會計科目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會計科目與賬戶的聯系在于:它們都是對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科學分類,兩者口徑一致,性質相同;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沒有會計科目,賬戶便失去了設置的依據;沒有賬戶,會計科目就無法發揮作用。兩者的區別是: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不存在結構,而賬戶則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結構。在實際工作中,對會計科目和賬戶一般并不嚴格區分,而是相互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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