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財產清查
第一節 財產清查概述
一、財產清查的概念
財產清查,是指對企業單位各種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進行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賬面結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財產清查不僅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方法,而且也是一項重要的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見教材。
二、財產清查的作用
1.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可靠
2.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3.促使企業遵守財經紀律
4.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速資金周轉
三、財產清查的種類(重點)
(一)按清查對象的范圍分類
財產清查按清查對象的范圍大小,可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對企業所有的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盤點與核對。
全面清查內容多、范圍廣、時間長、工作量大、參與的部門和人員多,不宜經常進行。一般在以下情況進行全面清查:
(1)為了保證年度財務報表資料的真實可靠,在年終決算前需要進行全面清查;
(2)為了明確經濟責任,在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需要進行全面清查;
(3)開展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時,需要進行全面清查;
(4)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時,需要進行全面清查。
提示:中外合資、國內合資前;企業股份制改制前,也需要進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進行的盤點與核對。清查的對象主要是流動性較大的財產,如對現金、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等。
局部清查范圍小,內容少,涉及的人員少,但專業性較強。對于庫存現金每日由出納人員在業務終了時盤點核對一次,做到日清月結;對于銀行存款根據銀行對賬單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對于流動性較大的各項存貨除了年終全面清查外,還應根據需要進行重點抽查和輪流盤點;對于債權、債務在年度內至少同有關單位至少核對一次;對于貴重物資每月至少清查一次等。
(二)按照清查的時間分類
財產清查按照清查的時間不同,可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和預先計劃安排的時間對財產物資所進行的清查。這種清查的對象不確定,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根據實際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一般是在下列情況下進行:更換出納員時對現金、銀行存款所進行的清查;更換財產物資保管人員時對其所保管的財產物資的清查、發生自然災害和意外損失、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等情況進行的清查、有關部門進行的臨時性檢查等。
特別提示:上述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同理,全面清查、局部清查,既可以是定期清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清查。
四、財產清查前準備工作
(一)組織準備
財產清查應在主管廠長(經理)和財務總監的領導下,由會計部門牽頭、成立由設備、技術、生產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財產清查小組,負責財產清查的領導和組織工作。
(二)業務準備
包括:
1.會計部門的準備工作
2.財產物資保管部門的準備工作
3.財產清查小組的準備工作
【例題1·單選題】財產清查按其范圍不同分類可以分為( )。
A. 內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B. 資產清查與債務核對
C. 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D. 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答案】D
【例題2·多選題】下列需要進行全面財產清查的情況是( )。
A.年終決算之前
B.企業股份制改制前
C.進行全面資產評估時
D.單位主要領導調離時
【答案】ABCD
【例題3·多選題】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終進行,但在單位( )時,也要進行全面清查。
A.撤銷、合并
B.單位主要負責人調離
C.清產核資或資產重組
D.改變隸屬關系
【答案】ABCD
【例題4·判斷題】在財產清查的種類中,一般地說,定期清查是全面清查,不定期清查是局部清查。( )
【答案】×
【例題5·判斷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
【答案】√
【例題6·單選題】應每日清點一次的財產是( )。
A.庫存現金
B.銀行存款
C.應收賬款
D.貴重物品
【答案】A
【例題7·多選題】財產清查按清查的時間分類可以分為( )。
A. 全面清查
B. 局部清查
C. 定期清查
D. 不定期清查
【答案】CD
【例題8·多選題】不定期清查一般適用于( )情況。
A.更換財產物資保管人員
B. 有關部門進行的臨時性檢查
C.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前
D.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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