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一)會計專業職務
1.會計專業職務,是區別會計人員業務技能的技術等級。
2.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高級職務)、會計師(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初級職務)。
3.各級會計專業職務的主要工作職責和任職條件(簡單了解)
上述對各級專業職務的學歷和從事財務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一般都應當具備;但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任職條件的,在確定其相應專業職務時,可以不受以上學歷和工作年限的限制規定。
4.會計專業職務的評聘對象為在企業、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或主要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總會計師、財會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從事貨幣資金、財產物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等經濟業務核算工作的會計人員。單純從事售票、開票、掛號、收款、保管、實物記錄的人員不屬于會計專業職務評聘對象。
(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擔任會計專業職務的任職資格。
1.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
初級、中級會計資格的取得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凡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評審。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2.初中級資格的報名條件
在具備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報考不同檔次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還應具備報考相應檔次資格的具體條件。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 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所說的學歷,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
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應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3)對于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在具備規定的四項基本條件后,可報考相應級別的會主專業資格考試。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專業職務的有( )。
A.總會計師
B.高級會計師
C.會計師
D.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
[答案]BCD
(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管理
1.通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級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財政部統一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對于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或者在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的,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初級或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錄取。
七、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1.根據本單位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
通常業務活動規模大、業務過程復雜、經濟業務量大和管理嚴格的單位,會計機構會相應較大,會計人員相應較多,會計機構內部的崗位職責分工也相應較為細致;相反,業務活動規模小、業務過程簡單、經濟業務量少和管理要求不高的單位,會計機構就會相應較小,會計人員相應較小,會計機構內部的崗位職責分工也相應較為粗略。
2.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根據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以促進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和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4.要建立崗位責任制。
八、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1.原因
在會計工作中,由于親情關系而通用作弊和違法違紀的案件時有發生,因此,在會計人員中實行回避制度,就顯得十分必要。
2.范圍: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即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3.內容:
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4.《福建省實施〈會計法〉辦法》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以及國有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應當實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前款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出納;與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上述關系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出納。”
5.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注意例如)
(1)夫妻關系
(2)直系血親關系,指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前者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后者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包括擬制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
(3)三代以內旁系關系,是指從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親屬,再向下數三代。比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屬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近姻親關系,是指因婚姻而產生的比較親近的親屬關系,如岳父母、兒女親家等。
【例題·判斷題】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 )
[答案]對
【例題·多選題】在會計工作中,由于親情關系而通同作弊和違法違紀的案件時有發生,因此,在會計人員中實行回避制度,就顯得十分必要。下列各項中,需要實行回避的親情關系有 ( )。
A.配偶,岳父母、兒女親家
B.三代以外的旁系血親關系
C.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侄舅甥女
D.父母與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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