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 財產清查
第一節 財產清查概述
一、財產清查的概念
財產清查就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的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一)按財產清查的范圍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對企業所有的財產和結算往來進行全面的盤點和查詢。
全面清查的情況:
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才進行全面清查;或在企業撤銷、合并、遷移、改變隸屬關系、企業改制、開展清產核資、中外合資、國內聯營;或在企業主要負責人調離等特殊情況下,也需要進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管理工作的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和結算往來所進行的清查。
如對于流動性較強或重要的財產物資及應收債權,除年度全面清查外,還應有計劃地輪流重點抽查,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二)按照財產清查的時間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這種清查的范圍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或月末結賬時進行。
2.不定期清查。
其清查的范圍一般是局部清查。如更換財產物資和現金的保管責任人對其保管的財產物資所進行的清查;發生非常災害和意外損失時對受災損失的財產所進行的清查等。
另外,按其財產清查的主體,還可分為財產物資責任人的自查和專門清查小組的專查。
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全面清查財產、核實債務。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
二、財產清查的意義
1.通過財產清查,可以保證賬實相符,提高會計資料的準確性。
2.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保管情況是否良好,改善管理,切實保障各項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
3.通過財產清查,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三、財產清查的一般程序
財產清查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建立財產清查組織。
2.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業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確定清查對象、范圍,明確清查任務。
4.制訂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準備。
(1)財會人員,應在財產清查之前將所有的經濟業務登記入賬,將有關賬簿登記齊全并結出余額。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為財產清查提供可靠依據。
(2)財產物資保管部門和人員,應將截止到財產清查時點之前的各項財產物資的出入辦好憑證手續,全部登記入賬,結出各余額,并與會計部門的有關總分類賬核對相符,同時財產物資保管人員應將所保管的各種財產物資按類別或組別碼放整齊,掛上標簽,標明品種、規格和結存數量,以便進行實物盤點。
5.清查時本著先清查數量、核對有關賬簿記錄等,后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
6.填制盤存清單。
四、實物資產的數量盤存制度
企業應在平時的會計核算中建立財產物資的盤存制度,即永續盤存制和實地盤存制。
1.永續盤存制。
永續盤存制亦稱賬面盤存制。其基本做法是,平時對各項財產物資的增加數和減少數,都要根據會計憑證連續記入有關賬簿,并且隨時結出賬面余額,即:
賬面期末余額=賬面期初余額+本期增加額一本期減少額
優點:有利于加強對各項財產物資的動態管理。
缺點:核算工作量較大。
采用永續盤存制度,在不同原因的影響下,企業定期在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并與賬簿記錄核對時,可能產生賬實不符的情況。
2.實地盤存制。
同永續盤存制相對的是實地盤存制,亦稱定期盤存制。其基本做法是,平時只根據會計憑證在賬簿中登記各項財產物資的增加數,不登記減少數。期末再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盤點,然后根據實地盤點所確定的實存數,倒擠出本期各項財產物資的減少數,即:
本期減少數=賬面期初數+本期增加數一期末實際結存數
每期末,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的結果,是計算和確定本期財產物資減少數的依據。
優點:核算簡單且工作量較小,
缺點:不便于實行會計監督,不能及時提供各項財產物資的平時動態管理資料,所以非特殊原因,一般情況不宜采用。
例(判斷):進行財產清查時,如發現資產的賬面數大于其實存數,即為盤盈。
『正確答案』×
例(多選)企業進行財產清查,其意義有( )。
A.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可靠
B.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
C.促進財產物資的有效使用
D.確保財經紀律的貫徹執行
『正確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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