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應商
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1.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的權利
(1)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的權利。
(2)平等地獲得政府采購信息。
(3)自主、平等地參加政府采購競爭。
(4)供應商有權在正式投標前,就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提出詢問和質疑。
(5)自主、平等地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6)其它應享有的權利。
3.供應商的義務和責任
(1)供應商應自覺遵守政府采購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滿足采購人或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正當要求。
(2)按規定接受政府對采購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并在資格審查中客觀真實地反映自身情況。
(3)中標或成交后,應按規定的程序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履行。
(4)對在政府采購活動過程中獲取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三)采購代理機構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是指經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依法接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以及政府采購咨詢、培訓等相關專業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包括政府出資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和經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中介)機構。
1.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要求
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集中采購機構。由政府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不實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制度。
經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中介)機構,需要具備如下資格:
(1)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
②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③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
④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所需設備、設施等辦公條件;
⑤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以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⑥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⑦有參加過規定的政府采購培訓,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采購代理業務的法律、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其中: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不得少于職工總數的50%,具有高級職稱的不得少于職工總數的l0%。
(2)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需具備的條件:
除應當具備上述二項至六項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00萬元以上;
②有參加過規定的政府采購培訓,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采購代理業務的法律、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其中: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不得少于職工總數的70%,具有高級職稱的不得少于職工總數的20%。
2.采購代理機構的權利
(1)接受采購人的政府采購委托,承辦實施有關采購項目的采購事宜。
(2)有權拒絕和防范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過程的非法干預,有權按規定向采購人收取法定的代理費用。
(3)有權按照委托協議的要求,代理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并監督采購合同的履行,代理采購人對采購結果進行驗收。
3.采購代理機構的義務和責任
(1)凡是政府設立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都應當自動接受采購人的委托代理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社會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誰委托誰出資,就為誰實施代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干預和指定社會招標代理機構。
(2)對代理的公開招標采購項目,應當在財政部或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采購信息,不屬于公開招標的采購信息,如果有供應商提出要求,政采購代理機構同樣有義務將有關情況告知供應商。
(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遵守采購價低于市場平均價、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優良的要求。在公開采購確定成交供應商后,應公布采購結果,并保存采購記錄至少15年以上。
(4)必須按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5)采購代理機構如不履行義務,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政府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可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其中,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1.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競爭,從中擇優選擇中標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2.邀請招標。邀請招標是指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的采購方式。
3.競爭性談判。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經分析比較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4.單一來源。單一來源是指采購人采購不具備競爭條件的物品,只能從唯一的供應商取得采購貨物或服務的情況下,直接向該供應商協商采購的采購方式。
5.詢價。詢價是指采購人向三家以上潛在的供應商發出詢價單,對各供應商一次性報出的價格進行分析比較,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中標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6. 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八、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其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除此之外,審計機關、監察機關、社會公眾等應當在政府采購的監督中發揮應有作用,集中采購機構、采購人等也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