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
(一) 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的確認和計量
應收賬款主要包括:企業出售商品或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稅款及代購貨方墊付的運雜費等。
2. 應收賬款核算
注意: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賬戶的企業,預收的賬款也在“應收賬款”賬戶核算。
(二) 預付賬款
注意:預付貨款不多的企業,也可以不設置“預付賬款”賬戶,直接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
(三)應收款項的減值
掌握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及賬務處理。
二、應付賬款
注意:企業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企業應按其賬面余額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
三、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確認應付職工薪酬。掌握賬務處理。
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等時,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醫療費、個人所得稅)等,掌握賬務處理。
四、應交稅費
(一)應交增值稅
區分:一般納稅企業、小規模納稅企業的會計處理
(二)應交營業稅
企業提供應稅勞務,企業出售不動產時,實際交納營業稅時的的會計處理。
五、借款
(一) 短期借款
按月預提利息費用時,借記“財務費用”賬戶,貸記“應付利息”賬戶。
(二)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當按以下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屬于籌建期間的,
計入管理費用;屬于生產經營期間的;如果長期借款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數應當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成本;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規定不能資本化的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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