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自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和完善的要求,為規范和提高會計工作的工作秩序和水平,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會計法規,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會計法規體系。同時,通過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會計職業道德建設也取得了很大成績,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也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它們作為社會規范的一部分,都屬于會計人員行為規范的范疇,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聯系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兩者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在作用上相互補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在實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進,主要表現如下:
(1)兩者在根本目標上一致。會計職業道德是通過調整會計工作中的人際關系,激發會計人員的工作熱忱,把提高會計水平作為自身的道德責任,達到為單位利益、國家利益更好地聚財、理財、用財、生財的目的。同樣,會計法律制度也是旨在通過穩定會計工作秩序和保證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從而也達到為單位利益和國家利益更好地聚財、理財、用財、生財的目的。
(2)兩者在作用上相互補充。在規范會計行為時,不可能完全依賴會計法律制度的強制功能而排斥會計職業道德的教化功能,因為會計行為不可能都由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不需要或不宜由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的行為,可通過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來實現。同樣,那些基本的會計行為必須運用會計法律制度強制遵守。會計法律只能對會計人員不得違法的行為做出規定,不宜對他們如何勤勉敬業、提高技能、強化服務等提出具體要求。但如果會計人員缺乏工作的熱情和態度,沒有必要的職業技能和服務意識,則很難保證會計信息達到真實、完整的法定要求。顯然,會計職業道德起著重要的輔助和補充作用。
(3)兩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相互吸收。會計法律制度中含有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容,同時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中也包含會計法律制度的某些條款:兩者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最初的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就是對會計職業行為約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來制定的會計法律制度吸收了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會計法律制度。可以說,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會計法律制度中的許多具體規定,直接或間接地反映了會計職業道德的要求,如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本身就體現了會計職業道德的責任感、義務感和使命感。會計制度中的賬實相符規定體現了誠實、客觀的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在一般情況下,凡是會計法律制度不允許的行為,都是會計職業道德要譴責的行為;而會計法律制度所規定的行為,又都是會計職業道德所倡導的行為。
(4)兩者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
(1)兩者的性質不同。會計法律制度通過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依靠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很強的自律性。會計法律制度是從工作業務角度對會計人員的會計行為做出規范,它是在總結會計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由國家立法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頒布的對會計人員的工作行為的具體規定。會計法律制度充分體現統治階級的愿望和意志,在一個階級社會里,只有一種會計法律制度體系。會計法律制度通過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凡違法者,輕者被罰款,重者觸犯刑律被判刑,失去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并不都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很多來自于職業習慣和約定俗成。在一個階級社會里,會計職業道德不是唯一的。會計職業道德依靠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自愿地執行,并依靠社會輿論和良心來實現,基本上是非強制執行的,具有很強的自律性。
(2)兩者作用范圍不同。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會計職業道德則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而不能離開行為過問動機,具有較強的客觀性。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會計法律制度的各種規定是會計職業關系得以維系的最基本條件,是對會計從業人員行為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用以維持現有的會計職業關系和正常的會計工作秩序。在會計職業活動的實踐中,雖然有很多不良的會計行為在違反了會計法律制度的同時也違反了會計職業道德,但也有些不良會計行為只是違反了會計職業道德而沒有違反會計法律制度。例如,會計人員不鉆研業務,不加強新知識的學習,造成工作上的差錯,缺乏勝任工作的能力。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說會計人員沒有很好地遵守會計職業道德,但不能說其違反了會計法律制度。再如,某些會計人員缺乏愛崗敬業精神,對本職工作僅滿足現狀、不求進取、應付差事,盡管我們不能說這種現象違反了會計法律制度,但它違背了愛崗敬業、提高技能等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
(3)兩者表現形式不同。會計法律制度是通過一定的程序由國家立法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和頒布的,其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條款。而會計職業道德源自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日積月累,約定俗成。其表現形式既有明確成文的規定,也有不成文的只存在于會計人員內心的意識和信念。即使是那些成文的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相比,在表現形式上也缺乏具體性和準確性,通常只是指出會計人員應當做或不應當做某種行為的一般原則和要求。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會計職業道德既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又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會計法律制度不僅僅是一種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而且為了達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目的,還需要一套實施保障機制。會計法律制度的這種保障機制不僅體現在其法律規范的內容中具有明確的制裁和處罰條款,而且體現在有與之相配合的權威的制裁和審判機關,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而會計職業道德既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又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而當人們對會計職業道德上的權利與義務發生爭議時,由于沒有權威機構對其中的是非曲直明確做出裁定,即使有裁定也是輿論性質的,缺乏權威機構保障對裁定的執行。
(5)兩者的評價標準不同。會計法律制度是以會計人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為標準來判定其行為是否違法;而會計職業道德則以善惡為標準來判定會計人員的行為是否違背道德規范。
【例5—6】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兩者在( )方面有所區別。
A.內容
B.范圍
C.作用
D.表現形式
【答案】BD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表現在:l.兩者的性質不同;2.兩者作用范圍不同;3.兩者表現形式不同;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5.兩者的評價標準不同。
【例5—7】(判斷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一樣,都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其實施的保障。( )
【答案】×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會計職業道德既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又需要會計人員自覺地遵守。
【例5—8】(判斷題)會計法律制度是對會計職業道德的重要補充,其作用是會計職業道德所不能替代的。( )
【答案】×會計職業道德是對會計法律制度的重要補充,其作用是會計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
復習與思考:
(1)概述會計職業道德的概念與功能。
(2)簡述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職業道德的區別與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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