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習題 |
第 4 頁:答案 |
第三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三、判斷題(請在每小題后面的括號內填人判斷結果,正確的用“O”表示,錯誤的用“X”表示。)
1.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
2.租店、租柜經營的個人所需發票可按規定到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領購。()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只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開具普通發票。()
4.享有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在減免稅期間也應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5.普通發票應當使用中文印刷,有實際需要的,也可以同時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印刷。()
6.發票應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開具,不得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
7.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制度。()
8.納稅人辦理停業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9.凡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10.《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11.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在6個月內暫停向其出售發票。()
1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向購貨方開具專用發票后,發生退貨的銷售方在未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證明單之前,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3.需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對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在開具發票的同時征收。()
14.在民族自治地區,填寫發票可以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15.稅法規定的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稅法確定的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后據以計算應納稅額的期限為納稅申報期限。()
16.對擅自銷毀賬簿或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納稅額。
l7.稅務機關在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采用一種方法,也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
18.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應制作非正常戶認定書,存人納稅人檔案。()
19.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納稅人按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
20.所有納稅人在開立銀行賬戶,領購發票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21.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22,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處以罰款的應當先行繳納罰款,再支付欠繳稅款。()
2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的,應當持稅務登記本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24.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并繳銷發票,但其他稅務證件則不需繳銷。()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