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5 頁:多選題 |
第 8 頁:判斷題 |
第 9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10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11 頁:判斷題答案 |
一、單項選擇題
1.D【解析】《會計法》第7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
2.A【解析】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3.C【解析】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4.C【解析】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1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
5.C【解析】《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51條規定,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進行結算。
6.B【解析】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7.B【解析】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8.B【解析】日記賬的保管期限是25年,年度財務報告需永久保存,總賬的保管期限是15年,會計移交清冊的保管期限是15年。
9.C【解析】報告中附注是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10.D【解析】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11.A【解析】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2.C【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57條規定:“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13.A【解析】根據規定,單位、個人和銀行在辦理支付結算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3)銀行不墊款。
14.A【解析】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第183條的規定,辦理托收承付結算的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托收承付結算。
15.B【解析】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16.B【解析】同一持卡人單筆透支發生額,單位卡不得超過5萬元人民幣(含等值外幣),個人卡不得超過2萬元人民幣(含等值外幣)。
17.C【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91條規定,托收承付結算,驗貨付款的承付期為10天。
18.A【解析】付款人開戶銀行對逾期未付的托收憑證,負責進行扣款的期限為3個月(從承付期滿目算起)。
19.D【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19條規定,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所以,出票人可以簽發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的支票。該法第122條規定,禁止簽發空頭支票。該法第124條規定,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的,出票人不得簽發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
20.A【解析】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因此,銀行本票的付款地是出票人所在地。
21.D【解析】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45條的規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22.C【解析】托收承付結算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0000元,新華書店系統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000元。
23.C【解析】數據電文申報,即納稅人由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類似手段生成、儲存或傳遞的信息,如網上申報就屬此類。
24.B【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填寫《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填寫《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25.D【解析】稅款征收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環節;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納稅申報是稅收征收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稅務稽查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驟和環節。
26.C【解析】各類納稅人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依法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7.D【解析】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一般納稅人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8.C【解析】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29.D【解析】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8條的規定,稅收保全措施包括:(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30.D【解析】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用以摘記經濟業務活動的收付款憑證。它是確定經營收支行為發生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源控管和開展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是發揮財稅監督職能和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工具,同時發票還是加強部門和行業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購貨合同的權益證明,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
31.C【解析】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32.B【解析】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33.A【解析】《企業所得稅法》第21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34.D【解析】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納稅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荊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5.C【解析】納稅人轉讓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36.D【解析】《預算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審核本級各部門的預算草案,編制本級政府預算草案,匯編本級總預算草案,經本級政府審定后,按照規定期限報上一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匯總的本級總預算草案,應當于下一年1月10日前報財政部。
37.B【解析】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對于本行政區域的預算收支月報,按照財政部規定的內容編制,于每月終了后5日內報送財政部。
38.B【解析】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39.D【解析】奉獻社會是職業道德的出發點和歸宿。
40.B【解析】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統一而和諧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