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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多選題 |
第 4 頁:判斷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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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判斷題答案 |
三、判斷題
1.×【解析】《會計法》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而不是管理。
2.×【解析】會計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3.×【解析】根據規定,原始憑證是由經辦人員填制的,記帳憑證一律由會計人員填制。
4.√【解析】《會計法》第四十二、第四十三條都有所規定。
5.×【解析】依據《會計法》,財政部門有權對各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監督檢查。審計、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并不是面向所有單位。
6.√【解析】本題考點是行政處罰的對象。
7.√【解析】本題考點是《會計法》關于行政處分制裁的范圍。
8.×【解析】根據支票的有關對定,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9.×【解析】本題考點是辦理現金收支的有關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的,應當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
10.√【解析】本題考點是商業匯票的基本規定。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11.×【解析】根據現金管理的基本規定,開戶單位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庫存限額的,應當向開戶銀行提
出申請,由開戶銀行重新核定。
12.√【解析】本題考點是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范圍。
13.×【解析】本題考點是稅收減免的有關規定。減免稅是指國家為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政策目標,給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不具有統一性。
14.√【解析】本題考點是偷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15.×【解析】本題考點是抗稅行為的概念。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
16.×【解析】本題考點是稅務管理的內容。稅務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稅務登記、賬簿與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等。
1 7.√【解析】本題考點是注銷稅務登記的規定。
18.√【解析】本題考點是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職業道德在層次上的區別。
19.√【解析】本題考點是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職業道德的共同點。
20.×【解析】本題考點是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形式。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即接受教育),而且要求調整其內在的精神世界(即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