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5 頁:多選題 |
第 8 頁:判斷題 |
第 9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11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13 頁:判斷題答案 |
一、單項選擇題
1.D
【解析】我國《會計法》中所指的會計主管人員與會計機構負責人同義。會計主管人員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的職權。
2.C
【解析】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3.A
【解析】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
4.D
【解析】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
5.B
【解析】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fā)現(xiàn)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
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6.D
【解析】《會計法》第21條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應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7.D
【解析】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以下業(yè)務:(1)根據(jù)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yè)務。
8.D
【解析】《會計法》第43條規(guī)定,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9.C
【解析】《總會計師條例》第16條規(guī)定,總會計師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是: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10.B
【解析】用涂改、挖補等手段改變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行為屬于變造會計資料的行為。
11.B
【解析】擔任會計師的基本條件之一是: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履行會計師職責的能力;取得碩士學位并擔任助理會計師職務2年左右;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yè)證書,并擔任助理會計師職務2~3年;大學本科或大學專科畢業(yè)并擔任助理會計師職務4年以上。
12.D
【解析】《會計法》第47條規(guī)定,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jiān)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該法第30條和第48條規(guī)定,收到檢舉的部門、負責處理的部門應當為檢舉人保密,不得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3.C
【解析】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yè)務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14.A
【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8條規(guī)定,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支付結算,賬戶內須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
15.B
【解析】商業(yè)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其付款地為承兌人所在地。
16.C
【解析】根據(jù)《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13條的規(guī)定,存款人用于基本建設的資金,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17.D
【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84條規(guī)定,收付雙方使用托收承付結算必須簽有符合
《經(jīng)濟合同法》的購銷合同,并在合同中訂明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該法第189條規(guī)定,簽發(fā)托收承付憑證時未記載托收附寄單證的張數(shù)、收款人名稱及賬號、付款人和收款人開戶銀行名稱的,銀行不予受理。
18.D
【解析】既可以用來支取現(xiàn)金,也可以用來轉賬的支票稱為普通支票。
19.B
【解析】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yè)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20.C
【解析】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包括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部門規(guī)章和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不存在政府地方采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