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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判斷題 |
第 6 頁:計算分析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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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頁:計算分析題答案 |
四、計算分析題
(一)
1.D
【解析】記賬規則是記賬的依據,也是核對賬目的依據。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概 括的說就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2.AD
【解析】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是, 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則取決于會計科目反映的內容。
3.A
【解析】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本期貸方發生額,則: “應收賬款”賬戶借方發生額=(93 600+70 200)-117 000=46 800(元)。
4.C
【解析】應收賬款期初余額及本期發生額均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則:本月實現的銷 售收入=46 800/(1+17%)+120 000=160 000(元)。
5.A
【解析】本月銷售商品的成本占商品銷售收入的60%,本月銷售商品的成本=160 000 × 60%=96 000(元);本月“庫存商品”賬戶期末余額(借方)=100 000+90 000-96 000=94 000
(元)。
(二)
1.BD
【解析】開戶銀行提取現金50 000元備用,其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50 000
貸:銀行存款50 000
2.A
【解析】職工李明出差預借差旅費2 000。元,以現金付,應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2 000元,貸記“庫存現金”科目2 000元。
3.B
【解析】現金支付職工工資,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賬戶,應貸方記增加,借方記減少,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
4.D
【解析】現金清查中,若為現金的溢余,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進行處理。屬于應支付給有關單位或人員的,應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屬于無法查明原因的溢余,經過批準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5.ABED
【解析】發現庫存現金較賬面余額多出56元,其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56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56
經查有30元是少付職工劉軍的工資,其余26元無法查明原因,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56
貸:其他應付款——劉軍30
營業外收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