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判斷題 |
第 6 頁:案例分析題 |
第 7 頁:單項選擇題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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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判斷題答案 |
第 10 頁:案例分析題答案 |
四、案例分析題
(一)
1.B
【解析】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強制措施:①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②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2.B
【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3.D
【解析】個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范圍之內。稅務機關對單價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4.AB
【解析】納稅人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強制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稅務機關將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變價抵繳稅款時,應當交由依法成立的拍賣機構拍賣;無法委托拍賣或者不適于拍賣的,可以交由當地商業企業代為銷售。
5.ABD
【解析】選項C,對于納稅主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而言,其行政法律責任形式主要是行政處罰。
(二)
1.ABCD
【解析】稅務登記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注銷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等。
2.ABCD
【解析】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①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②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③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④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3.A
【解析】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4.B
【解析】該私營企業由于搬遷經營地應辦理變更登記。變更登記是指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后,原登記的內容發生變化時向原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的稅務登記。
5.ABCD
【解析】稅務登記證件的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登記類型、核算方式、生產經營范圍(主營、兼營)、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