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002批次(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10月10日開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16年度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宜的通知》(內財會〔2016〕90號)的安排,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002批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10月10日開始至11月28日結束。
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日期、地點、時間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考試。為防止忘記考試日期,建議將您的考試日期提前設置為手機日程,并設置提醒鈴聲。
考生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的6個月內持報名時申報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到考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的6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的考生,其考試成績不能再作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依據,視同考生自動放棄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包括(部分地區要求同時提供復印件):
1. 身份證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高中及以下學歷不要求);
3.報考時上傳的原版照片1張(洗印的1吋紙質照片);
4.在校學生證明(填寫了“在讀學生信息”的考生必須提供,沒有填寫的不要求。證明必須包含的信息:身份證號碼、姓名、學校名稱、所學專業、學制、入學或畢業年度。證明可以是有效的學生證);
5.能證明屬于本考區考生的證明(可以是戶口或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在讀學校證明等)。
考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將對考生注冊、提供的信息進行核查,信息核查時發現有不真實信息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有權不予簽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考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的證書領取地點,請查詢《內蒙古會計網》【辦事機構欄目】。
考生可以通過委托代理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考生應當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代理人除上述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外,還必須提供委托人親自簽名的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考生領取證書時,如果資料齊全、信息完備,一般現場就可以直接領取證書。個別地區不提供現場證書打印,需要待證書統一打印完畢后才能領取證書。具體事宜請閱讀盟市會計網【辦事指南】欄目下的相應內容以及【聯系辦事機構】中相應機構的辦事內容。
預祝您考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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