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大明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2006年1月份發生下列經濟業務(假定發生的運費不考慮增值稅扣除問題):
(1)1月4日,購人甲、乙兩種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甲材料5000公斤,每公斤30元,計150000元,增值稅25500元;乙材料8000公斤,每公斤40元,計320000元,增值稅54400元;甲、乙兩種材料的運雜費3900元(其中甲分擔1500元,乙分擔2400元),全部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2)1月7日,甲、乙兩種材料已運到拜驗收入庫,結轉其實際成本。
(3)1月8日,倉庫發出材料,用于產品生產,資料如下:
A產品領用:甲材料2000公斤,計60000元
乙材料3000公斤,計120000元
B產品領用:甲材料500公斤,計15000元
乙材料1000公斤,計40000元
車間一般耗用:甲材料200公斤,計6000元
廠部一般耗用:乙材料100公斤,計4000元
(4)1月15日,計提固定資產折舊6300元,其中生產車間負擔4300元,企業管理部門負擔2000元。
(5)1月31日,分配結轉本月份職32_32資100000元,其中:
A產品生產工人工資50000元
B產品生產工人工資30000元
車間管理人員工資5000元
廠部管理人員工資15000元
(6)1月31日,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本月職工福利費。
(7)1月31日,計算并結轉本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按生產工人工資比例分配)。
(8)1月31日,計算并結轉本月份完工入庫產品成本(假定
A. B產品均已全部完工,且期初均無在產品)。
要求:根據上述經濟業務編制會計分錄。
6. 假定和平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2005年1至11月“本年利潤”賬戶貸方余額為792610元。12月份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出售給甲公司A產品500件,價款為200000元,增值稅為34000元鄺產品300件,價款為180000元,增值稅為30600元,全部款項尚未收到。
(2)以銀行存款支付廣告費8600元。
(3)向希望工程捐款30000元,用轉賬支票支付。
(4)攤銷本月應由行政管理部門負擔的房租2400元。
(5)結轉本月產品銷售成本196000元(其中A產品成本為110000元,B產品成本為86000元)。
(6)計算本月應交營業稅18000元,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1000元。
(7)結轉本月損益類賬戶余額。
(8)按33%稅率計算并結轉本月所得稅。
(9)按本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10)經股東大會批準,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利潤580000元。
(11)年終結轉本年利潤賬戶余額。
(12)年終結轉利潤分配明細賬戶余額。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有關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