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保險公司設立、終止
(一)保險公司的設立
類別具體要求
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2.股東(1)主要股東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
(2)主要股東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
(二)保險公司的終止
1.終止原因
保險公司因解散、被撤銷、破產終止需要經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2.經營人壽保險業務公司的特殊規定
(1)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2)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3)破產: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
保險公司或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向法院申請重整或破產清算
【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保險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億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B.保險公司主要股東總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
C.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要經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D.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答案】CD。解析:保險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并非10億元,故A項錯誤;保險公司的主要股東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并非總資產,故B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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