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企業的定義及功能
(一)企業的定義及功能
定義企業是依法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企業的目標是創造財富(或價值)。企業在創造財富(或價值)過程中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功能1.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
2.企業是社會生產和服務的主要承擔者
3.企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二)企業的組織形式
1.個人獨資企業
含義個人獨資企業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者個人所有,全部債務由投資者個人承擔的經營實體
優點(和公司比)(1)創立容易
(2)經營管理靈活自由
(3)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缺點(1)需要業主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當企業的損失超過業主最初對企業的投資時,需要用業主個人的其他財產償債
(2)難以從外部獲得大量資金用于經營
(3)個人獨資企業所有權的轉移比較困難
(4)企業的生命有限,將隨著業主的死亡而自動消亡
2.合伙企業
含義合伙企業通常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有時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組織)合伙經營的企業。它是由各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營利性組織
分類(1)普通合伙企業
(2)有限合伙企業
特點(1)債務責任: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此外,合伙企業法規定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一個合伙人沒有能力償還其應分擔的債務,其他合伙人須承擔連帶責任,即有責任替其償還債務
(2)所得稅: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3)所有權轉讓。法律還規定合伙人轉讓其所有權時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時甚至還需要修改合伙協議
(4)除業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業的優點和缺點與個人獨資企業類似
注意由于合伙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存在著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業盡管在剛成立時都以獨資或合伙的形式出現,但是在發展到某一階段后都將轉換成公司的形式
3.公司制企業
(1)定義和分類。
含義公司(或稱公司制企業)是指由投資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資組建,有獨立法人財產,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企業。公司是經政府注冊的營利性法人組織,并且獨立于股東和經營者。(2022年新增表述)
【與后續章節聯系】財務管理目標與利益沖突
分類(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注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設立時對股東人數要求不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可以為1人或50人以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
(2)股東的股權表現形式不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投資人所擁有的比例來表示的權益總額平均劃分為相等的股份,股東的股權是用持有多少股份來表示的
(3)股份轉讓限制不同不發行股票,對股東只發放一張出資證明書,股東轉讓出資需要由股東會或董事會討論通過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可以依法轉讓
(2)優點和缺點。
內容與后續章節的聯系
優點(1)容易轉讓所有權。公司的股東權益被劃分為若干股權份額,每個份額可以單獨轉讓(提高了流動性)股票價值(第五章/第六章)
(2)有限債務責任。公司債務是法人的債務,不是股東的債務。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降低了風險性)財務風險,財務杠桿
(第五章)
(3)公司制企業可以無限存續(★★★),一個公司在最初的股東和經營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繼續存在(降低了風險性)投資項目管理(根據主要固定資產壽命決定項目計算期)
債券價值評估
股票價值評估(固定增長、階段性增長)
(4)公司制企業融資渠道較多,更容易籌集所需資金第四章的各種籌資方式
缺點(1)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司法對于設立公司的要求比設立獨資或合伙企業復雜,并且需要提交一系列法律文件,花費的時間較長。公司成立后,政府對其監管比較嚴格,需要定期提交各種報告對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責任
(2)存在代理問題。股東和經營者分開以后,股東成為委托人,經營者成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為了自身利益而傷害委托人利益股東與管理層利益沖突與協調
大股東與中小股東利益沖突與協調
股東與債權人利益沖突與協調
(3)雙重課稅。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其利潤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分配給股東后,股東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稅對資本成本的影響
投資項目決策時所得稅對現金流量的影響
資本結構理論
(3)注意。
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具體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我國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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