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高頻易錯題匯總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近在眼前,平復自己緊張的心情,讓自己從容面對考試。下面為大家準備了“2019年中級經濟法高頻易錯題:違約責任”,希望為大家最后的備考時間助力!
甲、乙雙方約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償還債務500元,期限2年,違約金1000元;丙履行5個月后,以自己并不對甲負有債務為由拒絕繼續履行。給甲造成損失200元。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甲有權要求( )。
A.乙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B.丙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C.乙承擔200元違約責任
D.丙承擔200元違約責任
【答案】C
【解析】
(1)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2)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30%)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說明】選項C考核的是,當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的情況,所謂過分高就是高于實際損失的30%,這里應該以實際損失200作為計算的基數,而不是全部需要履行的金額,200*(1+30%)=260,也就是說賠償的限額是260,明顯1000元的違約金超過了限額,所以應該按照200來賠償。
相關推薦:
2019年《中級經濟法》精選習題匯總 ※ 《經濟法》強化習題
中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匯總 ※ 心得技巧 ※ 會計職稱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