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和財產、與第三人關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1.(單選題)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伙企業財產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B.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權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不得由合伙人自行協商確定
C.合伙企業的原始財產是全體合伙人實際繳納的財產
D.合伙企業清算時,其財產首先用于繳納所欠稅款
【答案】A
【解析】選項B: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選項C:合伙企業的原始財產是全體合伙人認繳的財產。選項D:合伙企業的財產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業的清算費用。
2.(多選題)甲普通合伙企業(下稱“甲企業”)的合伙人趙某由于個人原因對李某負有到期債務20萬元,其自有財產不足以清償該債務。同時李某對甲企業負有到期債務50萬元,下列關于李某債權實現方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李某可代位行使趙某在甲企業中的權利
B.李某可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趙某在甲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以清償債務
C.趙某可以其從甲企業分取的收益清償對李某所負的債務
D.李某可以其對趙某的債權抵銷其對甲企業的債務
【答案】BC
【解析】選項AD,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選項BC,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3.(多選題)某會計師事務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李某為合伙人。關于李某在執業活動中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李某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業債務,由李某本人承擔無限責任
C.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業債務,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D.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業債務,合伙企業對外承擔責任后,李某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賠償合伙企業的損失
【答案】ABCD
【解析】根據規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推薦:
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 | 2022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