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部分)解題技巧
一、34題是用哲學原理分析小故事,哲學原理往往有限定 (限定有五種情況)
1.三問或兩問有共同限定(大標題限定):作答時要求考生三問或兩問都嚴格根據題目限定的范圍找出相應的哲學原理。
2.三問或兩問每一問都有限定(分別限定):作答時要求考生每一個問題都嚴格根據題目限定的范圍找出相應的哲學原理。
3.三問或兩問只有一問有限定:回答限定問題時,要求考生嚴格根據題目限定的范圍找出相應的哲學原理。回答沒有限定的問題時,建議考生先根據有限定的問題的限定范圍找出相應的哲學原理。若考生實在找不出,可以從其他范圍思考。
4.四個范圍某個領域有限定:考生務必注意唯物論的哲學原理有物質觀、意識觀、實踐觀之分;辯證法的哲學原理有兩大總特征、三大規律、五對基本范疇之別;認識論的哲學原理包括認識論、真理觀、辯證思維方法;唯物史觀的哲學原理主要包括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社會基本矛盾及其運動規律、社會發展動力、人民群眾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所以,考生做分析題時請注意四個范圍內某個小領域有限定,否則按照四個范圍作答不給分。請考生參考2009年34題(第一問,指出故事中所涉及的唯物辯證法基本范疇并分析其內涵),命題人出題是進一步限定,考生只有回答唯物辯證法基本范疇的原理才能得分。
5.用某個原理或者某個原理內容的一部分去限定:如果用某個原理去限定,比如:從真理的具體性分析……;用辯證法關于度的觀點說明……。此類原理是完整的哲學原理,考生作答時只須寫出哲學原理的內容,然后結合材料用哲學原理分析即可。如果用某個原理內容的一部分去限定,考生只須寫出此限定的哲學專有名詞的定義,然后結合材料用哲學原理分析即可。
特別注意: 34題小故事如無限定,考生只需寫出正確的哲學原理,即可得分。
二、馬克思主義哲學重要原理總結
(一)唯物論
1.世界的物質性原理。
物質是不依賴于人的意識并能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無論是自然界的存在和發展還是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它們都不依賴于人的意識。這種不依賴于人的意識的客觀實在性,就是物質性。整個世界不是依賴于人的意識而是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世界的本原是物質。
2.物質和意識辯證關系原理。
物質決定意識,意識依賴于物質并反作用于物質。意識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主觀映象,并對客觀世界產生能動的反作用。
3.意識的能動性原理。
意識的能動作用是人的意識所特有的積極反映世界與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動。主要表現在:第一,意識反映世界是自覺的、有目的的反映,具有自覺性、目的性和計劃性。第二,意識不僅反映事物的現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不僅能反映現存事物,而且能追溯過去、推測未來,創造一個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具有能動創造性。第三,意識具有指導實踐改造客觀世界的作用。第四,意識還具有指導、控制人的行為和生理活動的作用。
4.從實踐出發理解社會生活的本質。
實踐是使物質世界分化為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的歷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統一起來的現實基礎。實踐是人類社會的基礎,是理解和解釋一切社會現象的鑰匙。社會生活的實踐性主要表現在:第一,實踐是社會關系形成的基礎。第二,實踐形成了社會生活的基本領域。第三,實踐構成了社會發展的動力。當今世界出現的生態、環境、人口、資源等全球危機問題,并不單純是自然系統內平衡關系的嚴重破壞,實際上也是人與自然關系的嚴重失衡。馬克思認為,應當合理地調節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在最無愧于和最適合人類本性的條件下進行這種物質變換。
(二)辯證法
1.矛盾的原理。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原理。
同一性和斗爭性是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是矛盾雙方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性質和趨勢。斗爭性是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性質和趨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是相互聯結、相互制約的。同一性不能脫離斗爭性而存在,斗爭性也不能脫離同一性而存在。
(2)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
同一性對于事物發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由于矛盾雙方相互依存,互為存在的條件,矛盾雙方可以利用對方的發展使自己獲得發展;由于矛盾雙方相互包含,矛盾雙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發展;由于矛盾雙方彼此相通,矛盾雙方可以向自己的對立面轉化而得到發展,并規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斗爭性對事物發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斗爭推動矛盾雙方力量對比發生變化,造成事物的量變;斗爭促使矛盾雙方地位或性質轉化,實現事物的質變。
(3)內因與外因的辯證關系原理。
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是第一位的,決定著事物發展的基本方向。外因是事物發展的外部條件,是第二位的,對事物的變化起著加速或延緩的作用。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所謂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體事物在其運動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個方面都有其特點。
(5)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
①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在復雜的矛盾系統中,矛盾可分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矛盾體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指處于服從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矛盾的兩個方面有主、次之分。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處于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處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2.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原理。
第一,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第二,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第三,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的。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形式和狀態,體現了事物發展的漸進性和飛躍性的統一。
3.辯證否定觀的原理。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內部矛盾運動的結果。第二,否定是事物發展的環節。只有經過否定,舊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轉變。第三,否定是新舊事物聯系的環節,新舊事物是通過否定環節聯系起來的。第四,辯證否定的實質是“揚棄”,即新事物對舊事物既批判又繼承,既克服其消極因素又保留其積極因素。
4.主觀能動性與客觀規律性的辯證關系原理。
尊重客觀規律是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前提。人們只有在認識和掌握客觀規律的基礎上,才能達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在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人們通過自覺活動能夠認識規律和利用規律。人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對自然和社會的改造。
5.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范疇(聯系和發展的基本環節)。
(1)原因和結果:原因和結果的關系是辯證的。第一,原因和結果的區分既是確定的,又是不確定的。第二,原因和結果相互作用,原因產生結果,結果反過來影響原因,兩者互為因果。第三,原因和結果互相滲透,結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現在結果之中。第四,原因和結果的關系是復雜多樣的。
(2)現象和本質:現象和本質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一方面,現象和本質是有區別的。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人們可通過感官感知。本質則是事物的內在聯系和根本性質,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維才能把握。另一方面,現象和本質又是統一的,它們相互聯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質都是通過現象表現出來,任何現象都從一定的方面表現著本質。
(3)現實和可能:現實和可能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沒有現實就沒有可能,反過來,沒有可能就沒有現實,它們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把握這一對范疇的方法論意義,要求人們立足現實,展望未來,注意分析事物發展的各種可能,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應對不利情況的準備,爭取實現好的可能。
(4)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統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過大量的偶然性表現出來,并為自己開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隱藏著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現形式和補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
(5)內容與形式:內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內在要素同這些要素的結構和表現方式的關系范疇。任何事物的內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內容,沒有無內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沒有無形式的純粹的內容。內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內容。當形式適合內容時,對內容的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當形式不適合內容時,對內容的發展起著消極的阻礙作用。既要重視內容,根據內容的需要決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創新;又要善于運用形式,發揮其積極作用,利用和創造必要的形式,適時地拋棄與內容不相適應的形式。
(三)認識論
1.實踐與認識的辯證關系原理。
(1)實踐決定認識,實踐是認識的基礎。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主要表現在:第一,實踐產生了認識的需要;第二,實踐為認識的形成提供了可能;第三,實踐使認識得以產生和發展;第四,實踐是檢驗認識真理性的唯一標準。
(2)認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認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有兩種效果:第一,正確的認識指導實踐,可使實踐獲得成功,達到預期的效果;第二,錯誤的認識指導實踐,會對實踐產生消極乃至破壞性的作用,使實踐遭到失敗。
2.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辯證關系原理。
首先,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其次,理性認識是感性認識的升華,感性認識有待于上升為理性認識。最后,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相互滲透,世界上沒有純粹的感性認識,往往感性之中有理性;世界上也沒有純粹的理性認識,往往理性之中有感性。
3.實踐和認識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原理。
所謂具體的統一,是指認識、理論要同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的具體實踐相適應。認識、理論要根據具體實踐不斷地補充、豐富和完善。所謂歷史的統一,是指認識、理論要同不斷發展的實踐相適應,要根據實踐的變化而變化,不能落后于實踐。
4.認識過程的反復性與無限性原理。
認識過程的反復性是指,由于客觀事物的復雜性,人的認識往往要經過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再由理性認識到實踐的多次反復才能完成。認識發展的無限性是指,由于客觀世界是無限發展的,因而人類認識的發展也是無止境的,它表現為“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無限循環。這種認識的無限發展過程,在形式上是循環往復,在實質上是前進上升。
5.真理和謬誤的辯證關系原理。
真理和謬誤是統一的,它們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真理和謬誤相比較而存在,沒有真理也無所謂謬誤,沒有謬誤也無所謂真理;真理中包含著某種以后會暴露出來的錯誤的方面或因素,謬誤中也隱藏著以后會顯露出來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在一定條件下,真理和謬誤可以相互轉化。
6.真理的絕對性和相對性原理。
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是同一客觀真理的兩重屬性。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是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對之中有絕對,絕對真理寓于相對真理之中;另一方面,絕對之中有相對,絕對真理通過相對真理表現出來,無數相對真理的總和構成絕對真理。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又是辯證轉化的。
7.真理的具體性原理。
任何真理都是具體的,抽象的真理是沒有的。真理的具體性是任何指真理都是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主觀與客觀的符合,它要受條件的制約,并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離開具體的時間、地點和條件,真理就是抽象的、無意義的。
8.真理和價值的辯證統一關系。
追求真理和創造價值是人類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的兩大主題,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是人類活動的兩個基本原則。所謂真理原則是指人類必須按照世界的本來面目去認識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從真理。所謂價值原則是指人類必須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認識和改造世界,創造和實現價值。
9.價值的客觀性與主體性原理。
價值的客觀性表現在:價值必須以客觀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屬性為現實基礎,人的需要受社會歷史條件制約。價值的主體性表現在:客觀事物的某種屬性是否能實現價值的滿足要以人的需要為基準,另外,同一客體對于不同主體的價值滿足帶有主體的個性特征。
(四)唯物史觀
1.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辯證關系原理。
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是辯證統一的。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是對社會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會存在。社會意識具有相對獨立性:首先,社會意識與社會存在發展的不平衡性。其次,社會意識內部各種形式之間的相互影響及各自具有的歷史繼承性。最后,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能動的反作用,這是社會意識相對獨立性的突出表現。
2.生產力與生產關系辯證關系原理。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首先,生產力狀況決定生產關系的性質。其次,生產力的發展決定生產關系的變革。最后,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當生產關系適合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時,它對生產力的發展起推動作用;當生產關系不適合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時,它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當不變更生產關系,生產力就不能繼續發展時,生產關系對生產力的反作用表現得尤為突出。
3.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辯證關系原理。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首先,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基礎的需要決定上層建筑的產生;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決定上層建筑的變化發展及其方向。其次,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上層建筑反作用的性質,取決于它所服務的經濟基礎的性質,歸根到底取決于它是否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當它為適合生產力發展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它就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進步力量;當它為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它就成為阻礙社會發展的消極力量。
4.社會形態更替的必然性與人們的歷史選擇性的原理。
社會形態更替的客觀必然性,主要是指社會形態依次更替的過程和規律是客觀的,其發展的基本趨勢是確定不移的。社會形態更替歸根結底是社會基本矛盾運動的結果。其中,生產力的發展具有最終的決定意義。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矛盾運動的規律性,從根本上規定了社會形態更替的客觀必然性。但是,如同其他社會規律一樣,社會形態更替的規律也是人們自己的社會行動的規律。規律的客觀性并不否定人們歷史活動的能動性,并不排斥人們在遵循社會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對于某種社會形態的歷史選擇性。人們對于社會形態的歷史選擇,最終取決于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根本意愿以及對社會發展規律的把握順應程度。
5.人民群眾在創造歷史中的作用(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和創造者的原理)。
人民群眾是社會歷史實踐的主體,是歷史的創造者。首先,人民群眾是物質財富的創造者。其次,人民群眾是社會精神財富的創造者。再次,人民群眾是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最后,人民群眾既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創造主體,也是實現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歷史是人民群眾創造的,但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活動及作用,又受到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
6.個人、普通人物和歷史人物。
社會歷史發展是無數個人合力作用的結果。唯物史觀主張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并不是否定個人在社會歷史中的作用,而是要具體地分析個人及其作用的性質、大小以及個人與群眾的關系,以使每一個創造自己歷史的個人,在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過程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按照個人對社會歷史起作用的程度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區分為普通個人和歷史人物。普通個人屬于人民群眾范疇,他們對社會發展都有或大或小的貢獻,其總和構成了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活動。
歷史人物是指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起過重大作用的人物。歷史人物對歷史發展的具體過程始終起著一定的作用,有時甚至對歷史事件的進程和結局發生決定性的影響,但不能決定歷史發展的基本趨勢。任何歷史人物,特別是杰出的政治人物的出現,都體現了必然性與偶然性的統一。在歷史人物中,對那些反映時代要求,代表進步階級或階層利益,對社會發展起顯著促進作用的代表人物,稱之為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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