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自考已經開考,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在考試當天要保管好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避免因丟失證件耽誤考試。
在補辦準考證的現場,記者采訪后發現,近一半考生是在考試期間丟失的準考證。由于考生平時很少用到準考證,在考試期間才拿出來,如果不注意保管,很有可能丟失。考生徐女士介紹,自己參加1月自考第二天的考試,走出考場后就一直把準考證捏在手里,回到家后發現原本應在手里的準考證不見了,之后也沒能找到。區縣自考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往也有不少考生因為考試時精力過于集中,常在考試后連準考證都不拿就走出考場,每期考試后主考校都會撿到一些考生丟掉的準考證。有些考生在考場遺落準考證后也沒回來領取。
一般情況下,考生遺落在考場的證件會被監考人員撿到。考生如果是在考試期間丟失了準考證,可先向考點校或所在考區自考辦咨詢是否撿到自己的準考證。如果找到要及時取回;如果準考證丟失后無法找到,則要及時辦理臨時準考證。
除準考證外,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也要在考試期間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及新生注冊時認可的證件。這類身份證件一旦在考試時丟失,未必能及時補辦。考生更要注意保管。
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提醒,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是考生進入考場的憑證。考生參加每場考試前要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才能入場。準考證一旦丟失,考生如不能及時找回或辦理臨時準考證,將可能錯過考試。考生在前往考場的路上,一定要把證件放在不易丟失的地方,不要一直用手拿著或放在衣兜里。在考試結束后,考生要有意識地把證件裝好,以免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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