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畢業必須具備的條件
1、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2、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3、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4、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5、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6、如申請的專業有特殊要求,必須達到該專業條件要求(進入溫馨提示)
7、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二、辦理畢業登記和畢業初審的日期
上半年:6月15-20日 下半年:12月15-20日
因各區、縣級市申請畢業的人數和工作安排不同,具體辦理畢業初審的安排請查閱當次畢業登記的相關通知。
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數據(含身份證號升位)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數據(含身份證號升位)更正手續。
三、畢業登記和畢業初審的步驟
(一)畢業登記
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在電子攝像或預報名時設置的密碼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提交畢業申請。忘記密碼的考生可自行在網上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一次,第二次忘記密碼的考生須憑身份證、準考證到區、縣級市考辦設置新密碼。
1、確認信息
(1)考生在辦理畢業登記前須登錄系統,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上述數據準確無誤后方可申請畢業登記。
(2)考生辦理畢業登記前必須在系統中確認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如數據有誤,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畢業申請
考生應在各區、縣級市招考辦安排辦理畢業初審的具體日期前登錄系統,通過畢業管理模塊中的畢業申請功能提交畢業申請。特別注意:網上提交申請時,辦理初審地點必須選擇對應的區和縣級市,不能選“廣州市區”。
申請畢業前,考生可在網上進行畢業預測。管理系統自動進行新舊課程頂替,并判斷是否滿足畢業條件。如滿足畢業條件,可以成功提交畢業申請。如不滿足畢業條件,系統提示不滿足的原因。考生如果認為通過自行選擇課程頂替可以滿足畢業條件,可以進入“手工判斷畢業”頁面。
考生進入“手工判斷畢業”頁面可自行選擇課程頂替關系,只有當必考課全部通過才可以選擇選考課頂替關系,只有選考課全部通過才可以選擇加考課頂替關系。當必考課、選考課、加考課都通過,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畢業申請。手工選擇課程頂替關系的方法見系統頁面上的“幫助”。
已辦畢業、轉出外省、被合并到另一準考證號的成績不能直接用于辦理畢業,必須申請轉考或免考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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