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照我國礦產資源保護法律的規定,轉讓探礦權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 )
A.自頒發勘查許可證之日起滿1年
B.完成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C.探礦權屬無爭議
D.已繳納探礦權使用費與探礦權價款
E.已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
32.國際環境法的淵源包括( )
A.國際條約
B.國際習慣
C.一般法律原則
D.司法判例和公法家學說
E.“軟法”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33.簡述環境與資源保護立法的指導原則。
34.簡述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適用范圍。
35.簡述我國文化遺跡地保護立法規定的主要保護管理措施。
36.國際環境法客體中“國家管轄以外的環境與資源”有哪幾類?請舉例說明。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第37小題12分,第38小題8分,共20分)
37.最近幾年,我國一些省、市紛紛在人民法院設立環保法庭、在人民檢察院設立環境檢察處、在公安機關設立環保公安分局,以建立和完善環保執法的協調機制。請你談談公、檢、法機關設立上述機構的積極意義。(12分)
38.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分別對環境噪聲與環境噪聲污染的概念做出了解釋,但該法在第61條僅對“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做出規定,而未對環境噪聲干擾所致妨害作出規定。
問:何為“環境噪聲”與“環境噪聲污染”,它們的主要區別是什么?立法為何要做出這種區分?當鄰里之間發生環境噪聲干擾所致妨害糾紛不能依據第61條予以解決時,應當依照民法(或者物權法)規定的何種原則予以解決?(8分)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第39小題l2分,第40小題8分,共20分)
39.2003年以來,某市花園小區(以下簡稱小區)距離某汽車修理廠(以下簡稱汽修廠)最近的一棟住宅樓中陸續有居民被確診患有癌癥。由于小區位于汽修廠下風向,已被確診患有惡性淋巴癌的小區居民李某意識到癌癥的發生可能與汽修廠噴漆作業有關。經專家證實,汽修廠噴漆過程中產生的刺激性氣體含強致癌性的苯類物質,長期接觸會誘發癌癥。
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汽修廠停止噴漆作業,并賠償損失30萬元人民幣。李某提交的證據除損害證明外,還包括汽修廠所用油漆含有苯類物質的產品說明書、關于苯類物質具有強致癌性的專家證明、長期接觸苯類物質會誘發惡性淋巴癌的醫學文獻資料、李某患有惡性淋巴癌的診斷證明。汽修廠則辯稱雖然噴漆所產生的氣體中含有苯類物質,但由于致癌原因很多,李某提交的證據不能直接證明其所患癌癥與其噴漆作業之間存在必然因果關系,因此請求人民法院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自1998年以來汽修廠因噴漆作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氣體散發,環保部門曾屢次向其下達限期治理決定書,責令其停止噴漆作業,重新選址,并遠離人口集中區域。但是,汽修廠對此決定并未理睬。
問:(1)在本案中,如果汽修廠否認李某提出的侵權事實,是否應當舉證,為什么?(4分)
(2)如果汽修廠應當舉證,那么應當對哪些事項承擔舉證責任?(4分)
(3)環保部門責令汽修廠限期治理而不采取進一步強制措施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4分)
40.2004年6月1日某市環保局接到投訴,稱某河支流河水有嚴重異味。環保局主管局長汪某指示環境監測站進行調查。環境監測人員經取樣檢測后,發現該支流河水中氨氮類物質嚴重超標。收到檢測結果后,汪某認為氨氮類物質易于揮發,且汛期水量較大,不會造成嚴重后果。因此,環保局未采取進一步措施。同日環保局又收到投訴,稱該河支流有死魚現象。
環境監察人員排查后發現氨氮類污染物是由某化工廠排放的,進一步調查后又查明:在總經理張某授意下,該化工廠新引進的生產線主體工程完成后,環保設備未“三同時”驗收即于2004年5月31日進行了試生產。在試生產過程中,由于環保設備不能正常運行,使得大量高濃度含氨氮污水直接排入某河支流。
6月2日環保局工作人員制作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草案,責令該化工廠立即停止試生產,并提交給汪某簽署。汪某則認為該化工廠是當地的利稅大戶,曾多次受到當地政府的各類表彰。因此,汪某并未簽署限期整改通知書。6月4日該河干流開始出現死魚現象,自來水廠也被迫關閉了部分取水口。6月5日汪某意識到事態嚴重,遂通過電話責令該化工廠立即停止試生產。然而,一切為時已晚。當天夜間該河干流即發生了重大水污染事故,除河內的魚類大量死亡外,沿岸十余家自來水廠也被迫全部關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3000萬元。
數月后當地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張某和汪某的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后做出了有罪判決。
問:(1)張某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為什么?(4分)
(2)汪某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為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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