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的一般對象?
一般對象(即會計對象)——預算資金活動的過程和結果,即預算資金運動過程;A、 政府財政會計的一般對象:在執行總預算過程中各級預算資金集中、分配和結果的預算資金運動過程;
B、 行政單位會計的一般對象:是單位預算資金的領撥、使用及其結果的資金運動過程;
C、 事業單位會計的一般對象:是事業單位預算資金的領撥、使用及其結果,以及收入的取得、成本費用的發生和收益的形成等資金運動過程。
2. 建立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原則的意義?
1、 規范會計行為,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2、 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有利于經濟的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
3、 借鑒國際會計慣例,有利于適應國際經濟發展的需要。
3. 財政會計的任務?
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反映預算執行,實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合理調度資金。基本任務有——A、 處理財政會計的日常核算事務;
B、 調度財政資金;
C、 實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
D、 組織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預算會計工作;
E、 做好預算會計的事務管理工作。
4. 國家允許辦理預算收入退庫的范圍?P-86
1) 由于工作疏忽,發生技術性差錯需要辦理退庫的,如:收入錯繳、多繳、預算級次搞錯等;
2) 企業單位辦理財務結算需要退庫的,如:企業單位隸屬關系變更;
3) 企業超繳結算退庫;
4) 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退庫項目,如:農業稅災欠減免等。
[辦理退庫業務應集中在市、縣財政部門開立國訓存款賬戶的行、處辦理;收入退庫憑證,要加蓋縣以上財政或稅務部門的公章或負責人章] [各級預算收入的退庫,必須在該級財政庫款中退付。如當日收入不足退付,應劃付上級國庫。在退付分成收入地,哪當日收入不足退付,應按上解、留成比例沖減上解支出和國庫存款]
5. 資金調撥收入的內容?
資金調撥收入——是根據財政體制規定在各級財政之間進行資金調撥以及在本級財政各項資金之間的調劑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補助收入、上解收入、調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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