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區域貿易集團
區域貿易集團:是指地理上比較接近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為了維護共同的經濟和政治利益,通過簽訂某種政府間條約或協定,制定共同的政策措施,實施共同的行動準則,甚至通過建立各國政府一定授權的共同機構,實行長期而穩定的超國家的經濟調節,達成經濟乃至政治上的聯盟。
區域貿易集團的興起與發展出現哪三次高潮?
1. 第一次高潮發生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歐的發達國家,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以及其他剛走向獨立的發展中國家,為了發展民族經濟、維護民族利益,一些國家走上了聯合發展的道路,涌現了一批區域貿易集團。
2. 第二次高潮發生在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兩次石油危機之后,世界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以關貿易總協定維系的多邊貿易體制失靈,世界各國把自由貿易的希望再度寄托在經濟集團身上,于是區域貿易集團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3. 第三次高潮發生在20世紀80年代末至今。80年代末,在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遲遲達不成協議的背景下,世界各國更加重視區域性貿易自由化。現存的區域貿易集團不斷溶化,并涌現了新的區域貿易集團。
區域貿易集團興起的原因。
1. 第二次世界大占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與國際分工,是區域貿易集團興起的客觀基礎。
2. 共同抗衡外部強大勢力,是區域貿易集團產生與發展的直接動因。
3. 區域貿易集團產生的各種積極的經濟效應,是區域貿易集團產生并持續發展的經濟源泉。
列舉區域貿易集團的類型。
1. 優惠貿易區,成員國之間通過簽訂優惠貿易協定,在進行貿易時,相互提供比非成員國進行貿易更低的貿易壁壘。
2. 自由貿易區,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通過取消成員之間的貿易壁壘,允許貨物在成員國間自由流動而形成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
3. 關稅同盟,成員國之間完全取消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并對非成員國實行統一對外關稅稅率和其他貿易措施而締結的同盟。
4. 共同市場,成員國之間完全取消貿易壁壘,建立對非成員國的統一關稅稅率,并且允許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
5. 經濟同盟,成員國之間不僅廢除貿易壁壘,統一對外貿易政策,允許生產要素自由流動,而且在協調的基礎上,各成員國采取統一的經濟政策。
6. 政治聯盟,成員國在實現經濟聯盟目標的基礎上,進一步實現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協調乃至統一的一體化形式。
關稅同盟與自由貿易區有何不同?
自由貿易區最大的特點是:只將商品自由流通限制在成員國之間。各成員國仍保留獨立的對自由貿易區外國家或地區的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
關稅同盟是比自由貿易區更高一級的經濟一體化的組織形式。它是指成員國之間完全取消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并對非成員國實行統一對外關稅稅率和其他貿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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